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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依旧爱是恒久忍耐 又有恩慈 爱是不嫉妒 爱是不自夸 不张狂 不作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处 不轻易发怒 不计算人的恶 不喜欢不义 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 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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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wrote:
姐姐又像云一样的消失了,等待中
Feb. 3
always静wrote:
偶然地接到你的“成为朋友”的邀约,接受后并浏览了你的空间,很惊讶,居然有这么似曾相识的感觉,你喜欢的女性,你行文的方式和语态,你的价值观,你喜欢的《圣经》摘选....,我们有太多相同的感觉...很高兴认识你。
Aug. 11
勇wrote:
昨天的济南,37.5度,湿度40%,夏天真不好过,除了那些花儿
July 4
勇wrote:
JJ很久没来了,我换了工作,前段时间也不方便上网,还好没耽误看日志。
May 30
宝猪wrote:
看完你的新日志,却不知道说什么,每一句文字都是那么适宜。。。
Nov. 26
mwrote:
原来橄榄油敷脸是这样用的,总算明白了~
Nov. 14
宝猪wrote:
在非常忙乱且及其浮躁的下午,看了你最新的日志,突然心平气和起来。女人就应该这样过日子。。。
Nov.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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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西餐这个标题是有些古怪。但西餐到了上海,总不免有了上海的味道;好像在欧洲,我从没吃过正点的中国菜一样。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一概不好吃。
前不久看到一本介绍老上海风情的书,里头采访的一些老人居然都是我识得的,是大伯伯在圣约翰大学的同学,有些也算是我在三自教会的教友了(呵呵,没大没小的称呼是“弟兄姊妹”)。他们讲说的都是上海人老早辰光怎么讲究穿西装旗袍、吃西式大餐......印象中,似乎总有两款西菜是上海人家一向以来最拿手的家常菜 -- 土豆色拉和罗宋汤。
土豆色拉
材料:土豆、红肠、青苹果、黄瓜/豌豆、新鲜鸡蛋
调料:色拉油、白胡椒粉、盐、糖、味精
做法:
1. 将土豆洗净、煮熟,去皮后冷却,切丁备用。
2. 红肠、苹果、黄瓜分别切丁。如需用豌豆,则将豌豆在滚水中烫熟。
3. 将土豆丁、红肠丁、苹果丁和黄瓜丁等混在一个大色拉碗中拌匀,加少许盐、胡椒粉,加糖(吊出鲜味,但不能太多)。味精可根据各人需要酌情加之。
4. 把两只鸡蛋的蛋黄和蛋清小心分开。
5. 蛋清可以打匀后隔水蒸至凝固,同样切丁拌入色拉。
6. 在装有蛋黄的碗中滴入一两滴色拉油,用一双筷子顺时针方向慢慢调匀蛋黄和油;然后再滴入一两滴色拉油,再按照顺时针方向调匀......如此循环。切记初始时,色拉油不能一下子滴入太多,搅拌速度也必须较慢并匀称;筷子务必按着一个方向转动,切不可一会儿顺时针,一会儿又逆时针。否则色拉油不能溶解在蛋黄中。只有当看到蛋黄慢慢变厚变白,才能逐渐加快调匀速度和滴入的油量,直到两只蛋黄变成满满一碗蛋黄色拉酱为止。
7. 把调出来的色拉酱均匀拌入色拉中即可。有个小窍门,可以在色拉或色拉酱里滴入一点点牛奶,做出来的色拉便又香又白。
这道色拉最难的地方就是挑战人的耐心来调制色拉酱。很多人不小心就会把蛋黄和色拉油调成蛋油分离的失败酱。我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训练怎么调这个酱,及至后来越来越熟稔,甚至自己发现秘诀,把别人调失败的酱修补回又好看又好吃的色拉酱。
地道的上海人以前把西餐称为大菜或大餐。有趣的是,上海人概念里的西菜多半是法国菜、俄国菜或者英国、意大利餐,很少指美国菜式。骨子里遐奇优越、交关欧派的上海人对于美国,倒真不是全盘接受的。土豆色拉是法国菜的上海做法,黄红白绿各色纷呈,蛋香隐约。当然也可以用超市现卖的色拉酱代替,只是没有了手调色拉酱特有的感觉。要知道,上海人对于西餐的理解,不仅仅是吃。那慢悠悠一滴一滴调出来的,只怕是岁月的淡定雍容。好像老电影中,蒙太奇所表达的时光的过度,是一种别样的深邃。
我记得很小时去瑞金医院看病回家,总会路过红房子。那会儿的西菜馆是有橱窗的,我至今对我踮脚才能看到的那杯桔子水记忆犹新。因为颜色遐奇好看,而且杯里居然还有一颗香草冰淇淋球。我甚至记得它旁边的标价是0.35元。在中国人还靠着粮油票生存的年月里,这是不能想象的价佃。妈妈有时会带着我推门而入,要两份夹心面包和罗宋汤当作我们的点心。那种面包其实有点像热狗,当中有时夹了上海人钟爱的红肠片,有时便是土豆色拉。我曾经问过妈妈可不可以要那杯有冰淇淋球的桔子水,妈妈说那个好看不好吃,只有色拉和红肠才是最灵的。我的家教里有严格规定,小孩子不可以向大人索要东西。于是,那杯桔子水和那枚冰淇淋便只能成为大小姐永远得不到的美好幻想,虽然我长大后不得不承认妈妈当时的断言交关正确。
这就是太后让我心服口服的地方,她把一些超越环境的生活态度和眼光技巧潜移默化到我一路的成长里。她一贯的时髦让我总是对美丽的事物充满感觉。所以从小到大,我可以在学校跟着大家穿白衬衫、蓝裤子和破跑鞋,却也会穿上妈妈自己裁制的超短裙或者国外带进来的连衣裙,和天生丽质的妈妈、妹妹走在当时还摩登的淮海路上,引得好多路人阿姨问我们,这两个小朋友的衣服是哪里买到的;等到大家都能穿上舶来品时,我已像年轻时的妈妈一样,学会了穿自己设计制作的服装;日常生活里,我跟太后一样崇尚并注意节俭,却不会拦阻自己去最具文化感的餐厅、俱乐部,甚至为了享受更美丽的人生,向着最文明的国家、最好的学校推门而入。这其实也是上海人的处世哲学。看不懂的人会说上海人小气,看得懂的人会晓得这是上海人独有的、在殷实环境和文化底蕴里滋生出的教养。而无论别人是否看得懂,一向深谙生活艺术的上海人总是毫不在乎地品尝着自己调制的土豆色拉,美味、实际而体面。
我还记得爸爸有次带我们参加他的同学聚会。爸爸一直有三个最要好的同学。四个人即便各自成家,也总带着太太和女儿们定期聚会。很巧的是,同学们生的都是女儿,加起来一共七个女孩子,号称七公主。那次聚会在一位宋姓伯伯家中,宋伯伯的妈妈--宋家阿婆做了一道土豆色拉很是独特。长大后我一直推敲,为什么她的色拉那么好吃,估计是她在色拉里加了些许番茄丁抑或洋葱丁,使得颜色不但漂亮,还多了一点浓醇的香味道。这宋家阿婆可不是简单的老太太,我很小就知道她是美国留学的。爸爸的同学和朋友聚会总归是轮流在五原路、巨鹿路、淮海路等区域的老洋房里,同学家的阿婆们不是从哪个国家回来的,就是上海哪个大户人家的名媛。她们和她们做的西菜、家中精致的皮沙发和洋气的落地格子钢窗都是我生活美学的启蒙教材。有那样见怪不怪的阿婆们在先,我们七个女孩子中,便有五个上了名校,六个留学欧美,七个全部信主。七公主长大后,四个同学还是经常聚会。宋伯伯更是在国外变卖家产,捐助教会,自己也做了传道人。宋家阿婆香醇的土豆色拉变成为我记忆中最最美味的上海西菜。
及至我留学时发现,大凡华人聚餐,若出现土豆色拉,聚会中便一定有上海人。制作土豆色拉,似乎成了当年鉴别地道上海人的一个标志性技能。
除了土豆色拉,再有就是俄式口味的罗宋汤。曾有位学长毕业时开派对,买了很多冷食、面包和啤酒,却请我帮忙为他做一锅汤。我问他想做什么汤,他说:“罗宋汤。”到底是上海人 -- 即便不会煮,却也会点。而罗宋汤和土豆色拉恰是大小姐出国前唯一拿手的功夫。
罗宋汤
材料:牛肉、西红柿、洋葱、土豆、卷心菜、姜
调料:盐、酒、味精、黄油、鲜奶油
做法:
1. 牛肉切小块,放入水锅中煮滚。撇去浮沫后,加入姜片和酒,中火继续焖。
2. 土豆去皮,切块后加入锅中同煮。
3. 西红柿和洋葱洗净切片。
4. 另取炒锅,放入黄油加热,入西红柿和洋葱煸炒出香味,一起倒入汤锅里跟牛肉、土豆同煮。
5. 待牛肉8分熟时,将卷心菜切片,放入汤中煮软。
6. 加盐、味精,待到牛肉和土豆全熟后关火。
7. 这时加入少许鲜奶或奶油,汤的香味更醇厚。这是根据各人喜好的。妈妈有时会放入炒面粉,为了使汤更稠更香。但我习惯什么也不放,只喜欢那种酸酸甜甜的番茄味道。为了增加茄味,我有时会加番茄沙司同煮。
罗宋汤和土豆色拉最好的配餐是罗宋面包。在物质极端匮乏的年代,这三样东西凑齐,便可被上海人认同为一顿精美大餐了。感谢上帝,及至我小时候,凑齐这三样东西已经不算难事,但依旧是一种优越生活的象征。对上海人而言,优越是无关贫富贵贱、出身门第的。上海人素来认同的不是有钱人,不是上层人、不是属灵人、也不是外国人,而是晓得处世、懂得生活的人。上海人排斥鄙视的也绝不是外地人(大多数上海人祖上都是外省的),更不是穷困人、卑微人,而是平庸人、懒惰人、没教养的人。上海人是一群孤独的现代中国人,但即便孤独这东西,到了上海人那里,也变成了一滴滴色拉油,能调出一番不一般的生活。
搁笔时,我想,我该是个地道的上海人。 我的忧伤黄昏的时候,国外的邮件和电话多起来。我不得不为这种时差性工作而心烦。那厢,爸妈催我回家的电话进来,忽然想起帮太后买好的菜要带回去。再不结束手边的工作,大家都不能按时晚餐。于是急冲冲赶回爸妈家,毫无优雅,从容不再。
二小姐出国两周,我因此每晚暂住爸妈家,照看休宝宝吃饭,帮小宝贝洗澡,睡前给他讲莎士比亚和安徒生,第二天送他上学......休宝宝说我是他最好最好的好朋友,所以凡事都要跟着我,连我出门应酬也带上这个小王子。等到他睡着,我基本上也没了打开电脑的力气。事实上我发现,单身生活才真的是神赐的最美好最享受的时光,尤其对于我们这种爬格子的人类。就像我在《一个人的日子》里写钱老师的生活,才是我羡慕的婚姻。可是现在白天面对无趣的business,晚上围绕一家老小,半个字也码不了,遑论灵感。
我被这般的生活气恼着,刚进家门便对迎上来的妈妈发牢骚:“一回家就做不成任何事情!”妈妈错愕着不知所以,马上张罗着开饭好不耽误大小姐的要紧事......忽然,有声音在心里提醒我,这牢骚不是来自神的。果然,晚餐前后我发觉爸妈既有些不安又有些委屈。圣灵的声音使我忧伤起来,深深自责实在不该把对工作的负面情绪转嫁给家人,尤其是等待宝贝女儿回家的父母。我看到的只是自己每日要耗费大把时间和精力在交通上的委屈,和家庭生活对个人空间的冲击,却没有想过父母善意的操劳忙碌后得到的失望甚至伤心。
一句话脱口而出是何等轻省,就像康牧师说的,我们常常“出口伤人”。越是最亲近的人,言语的伤害最是容易,事后挽回弥补起来却需要很多付出。无论平常多优雅多精致的族类,都有疲惫软弱、毫无顾忌的一刻,这一刻便只有父母、手足和配偶能消受。所以家庭的维系和婚姻的经营才会是世上最难的工作。在家庭中,对错不是重要的,相爱才是首要的。这是上帝一再告诫的原则。我知道比家人更了解我的只有上主,祂甚至比我自己更清楚我的薄弱和需求。每一个深信祂的人都有圣灵的印记,圣灵时刻会在心里提醒我们去悔改、去按照神的心意和方式相爱。我算是一个常常喜乐的人,但我也会常常忧伤,为自己不为人知的软弱、迷失和很多很多不讨神喜悦的地方忧伤痛悔。
秋季的洗礼。我特为找牧者谈及一位在我们教会决志信主、却尚未受洗的肢体。因为健康原因,他现在、并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能来这么远的张江听道或上受洗课。我希望他能通过课程录音了解洗礼的意义和圣经真理,指望教会可以破例为他施洗。因为听传十月有洗礼,我望见他的表情很兴奋,知他非常渴望。他错过春季的洗礼时,我曾安慰他说以后还有机会。但“以后”,生活的变数和健康的困扰使他无法再来教会,耽在家中看着岁月在我们的热闹和他的落寞里流走......牧者听完我的讲述,满眼的无奈和为难。他说及信心与神迹,我心哀叹。我一向敬重这位牧者的爱心和恩赐,我也知道他的服侍日程都被教会排满,无法像我在国外时的牧师们上门探访关怀。听牧者说了教会的规定后,我便不再说下去。我清楚这位牧者有着非常感性柔软的心地,如果他知道肢体需要却无能为力,只会让他难过,徒增其负担和压力。我无限怀念起我在德国和美国的属灵前辈们,越来越浓的思念里升腾起散不去的忧伤。
其实从我跟教会的“蜜月期”过去之后,这样的忧伤早已渗透在大小姐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近来我很偶然地得知一位肢体居然大暑天穿着冬季的鞋子,才晓得他一年到头只有两双鞋。现时凉鞋已经落市,我去了好几家店才觅到合他尺码的男鞋,心里却止不住感伤 -- 我只能为他买鞋,却不能帮助他解脱难处的根本。而这样的困窘发生在自己周遭,我竟整个夏天都毫无知觉!我为自己有限的爱忧伤,为我同样力所不能及的无奈而忧伤,为身边很多灵魂得不到关怀而忧伤。
相较这些被我忽略的肢体们,我的眼光却总是很容易落到平时满口仁义道德的人身上,总是被礼拜天在教会里当众忙碌的人吸引。神很奇妙,赐给我一个特别的机会,让我惊讶地知道被牧者们喜爱、被大家以为忠心爱主并满有恩赐的一位肢体,平时在教会视线之外让我愤怒的行事为人。我在祷告里忧伤地恳请上主,既然拯救了他的灵魂,就赐给他悔改的感动,让他明白神的圣洁和公义。我也感谢主,将这般的人放在我眼前,教我见不贤而自省,学习用饶恕和祷告代替鄙视和厌恶,用基督生命代替天然生命。因为耶稣即使早已知道犹大将要出卖自己,依然满是恩慈地与他同席吃饭。大小姐是上帝怀中很不争气的孩子,要对付自己的精神洁癖,真是难哦!平常见到这一肢体,我便本能地没了笑容......扛不过自己的软弱,一次次来到神的面前悔改。好像保罗在新约圣经里说的,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的由不得我。我在成长的撕裂中禁不住地忧伤。
我的忧伤常常不合时宜。尤其这段时间,弟兄姐妹都在为教会建立以来第一对新人的婚礼兴奋忙碌,我却心不在焉地为病人、穷乏人掉不相干的眼泪。圣经要我们与喜乐的人同喜乐,与哀哭的人同哀哭。前者总比后者容易做到。我在团契的msn群里聊天时忍不住这么说。
有位很年轻的弟兄在msn上私下跟我讲:“原来大姐姐也是很忧郁的,但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他人!”他只简短的一句话让我倍感亲切安慰。因我本以为他是来告诫我,不可在教会的网络上大放阙词,要么就是让我去翻看圣经某篇某章某节,以作训导......呵!却不料他竟读得懂我的忧伤。我原以为,在这教会中,除了神,没有人能懂得我。我在那次群的聊天时已下了决心 -- 那会是我最后一次在msn群里参与发言 -- 大小姐是个有话就敢说又好打不平的人,白羊座的个性见不得一丁点污秽的人事。因而对于具争论性的话题,我担心是非从口而出,听者未必理解,却容易引起误解。恐怕对教会影响不好,对自己也无造就。
礼拜天下午,我去参加“信仰与企业”的小组分享会。一位平时跟我较熟的姊妹忽然当众提到我在msn上的发言,她的话语带有激烈的批评和真挚的担忧。我非常错愕,因这基本上是大小姐有生以来第一次当众被这样批评,而且里头还有些被冤枉的内容。我认同她说教会的网络上不可随意说话的谨慎(虽然大小姐常认为这是对设置网上论坛的虚伪。但作为团体管理的纪律,谨慎却是完全对的,应该服从)我本来就打算放弃未来参与网络讨论了。只是我没想到,有些话明明不是我在群里说的,也被她误作我的当众发言了,而且她很大程度地误解了我的原意。这就是科学昌明之下的网络附带的误区,因为不同的人,心思心态不同、思维角度不同,在看不到表情又听不到语气的情况下,网络聊天是容易引发误会的。
这位姊妹复述我在msn上的话说:“这次教会新人的婚礼,是我回国或者说是我长大后第一次参加国内的婚礼,原来国内的婚礼是这样的。我把‘第一次’奉献出来了。”她指出这些话明显是出于我的骄傲,似乎看不起国内,感觉奉献这‘第一次’不值得。这位姊妹越说越来劲,整个下午的会议本来跟这些毫无关联,可只要是她发言,她都会习惯性地跑题到这件事上,一再当众痛心地指正我的言论会影响我在牧者心中的美好形象。
其实,这位姊妹真的不像她以为的那样了解大小姐。大小姐很幸运的是,从小到大的老师教授,包括留学时的研究生导师,和一直以来的外国老板们,对我都很爱护。因此我对于权威性的领导或人物,从来没想过自己在他们心中的印象或地位,更无需刻意追求。相反我觉得,恰是太在乎众人的推崇和牧者的夸赞,才导致少数肢体在教会内外、台上台下判若两人的表现。清高惯了的大小姐怎会在乎人的目光。我真正在乎的是自己的言行是否对朋友、对家人、对没有信主的灵魂、对上帝的形象有无益处或者伤害,我非常在乎冥冥之中的天父怎么看我。
对于整个下午的批评,我只是淡然简单地解释了一次:“我不在乎牧者怎么看我。你认为在教会论坛上发言谨慎是对的,我本已决定放弃以后所有的网上讨论。但是对于婚礼,我真的没有贬低国内肢体的意思。这一点是误会了。”
对于那场婚礼,我是陌生而好奇的。国外参加婚礼不但都要正装,有时甚至女宾必须戴上淑女帽。所以我一直担心自己第一次在国内观礼,穿得太漂亮会抢新人或傧相风头,穿得不体面又显得对新人不尊重。烦恼很久才选了件无袖的一字领粉色连衣裙,简洁稳重为好,除了一枚胸针外,什么首饰都没敢戴。只是不料去到婚礼上还是有姊妹私下玩笑说,我把新人压下去了。为此我惶恐歉意不得了。回家途中我还跟弟兄姊妹说,没想到国内是这样的,参加婚礼穿得如此随便。因我看到有穿T恤、穿牛仔、穿短裤、穿运动装的......那我怎么穿都是显眼的了。而我说把第一次奉献出来了,也完全是时下年轻人之间常用的玩笑方式,根本没想那么多。
面对那位姊妹一下午在众人面前毫无顾忌的批评,我没有再为自己辩解,虽然我有委屈和冤枉。但我相信那是神借着这位姊妹在管教我,即便是冤枉的,也是批评者的情绪惯性,我当体谅担待。看她不住地重复强调她自己从来不在教会的网上参与讨论,我深知这姊妹的主观,而且她一旦发言,别人是没机会插话的,只能眼睁睁等她自己停下来。最后一位中年弟兄终于忍不住插话,把已经跑得找不到影子的会议主题又拉了回来。
我想,对于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再三解释是多余的,警醒悔改才是应该的。即使有些是误会,我也是误会的源头。她能说出来,说明她是真的把我当作亲近并可信任的人,是为了我在复杂的环境里不受某些伤害,这样的肢体是该视为朋友来感激的。所以每当她跑题开批,不管多难堪,我都微笑以对,甚至顺服回应。这当是一个大家闺秀固有的家教和学养,所谓真得透明,善得大度。
曾有姊妹暗地跟我说,在众多未婚的年轻肢体里,我是唯一在国外多年的海归,无论家庭背景、学历教育,还是社会地位、眼界经历,我都是最抢眼的。所以我寻思,自己一定平日里有不能自觉的孤傲流露出来,让肢体们不得不误会我。在这间教会,上海籍本就是少数民族,我这个地道的上海大小姐骨子里的清高和优越总不免被人感觉到。何况骄傲一直是我最大的缺点。我常常忘记自己的家庭和教育、青春和健康、外形和气质、聪明和能力全是神白白赐予我的恩惠,若没有祂的慈爱怜悯,我乏善可陈。而我总是昏头,没把这些恩赐用在谦卑感恩上,反常当作骄傲的资本。每当我遇见不得体却自我感觉超好的人,我会本能地用自己王牌式的骄傲去对抗、去抵触、去鄙视。尤其近几个月我对极少数肢体的不满,很大程度地挑战着自己的爱心和忍耐。我的确在不知不觉中用自己的血气傲视这些人,我甚至在心里论断他们虚荣、伪善、无知、没有教养......这样的心思同样是不讨神喜悦的,不小心让自己也同样变得污秽无知了。这些不合神心意的情绪会随着我的骄傲传递在言行中,因而失了基督的智慧 -- 所以圣经里告诫我们,不要用魔鬼来驱赶魔鬼。
我没有为自己辩解,也是想到身为君王的大卫曾同样遭受误解和辱骂而颜面扫地。可是大卫不但没有辩解,还阻拦部下的愤怒说:“由他咒骂吧!因为这是耶和华吩咐他的。”大卫把羞辱当作仰望神施恩的拯救,这是他成为一代明君的秘诀。那位爱我的姊妹的批评和误会其实也是神给我的机会,是恩主借着她来修理我的骄傲。我顺服接受,不需要为自己开脱。
但是如果说自己因此一点不难受便是虚伪了。我是真的被这尴尬的狂批整得很难过,毕竟这是大小姐有生以来头一次遭遇这等稀奇事。那个时候我只能告诫自己,面对他人的软弱或是伤口,当像耶稣一样去包扎遮盖和医治帮助,万不能公然揭人伤处,将自己以为正确的标准强加于人。人与人之间本没有对错善恶的绝对标准,所有的标准会因着不同的年纪、不同的个性、不同的环境和角度发生自己都想不到的变迁。圣经说:“凡事相互效力,叫爱主的得益处。”圣经从来没有讲过“叫说得对的人得益处”。如果只看重对错,却失了爱,照样会被神弃绝。耶稣身为神,贵为王,终其一生都没有以自己的权柄为强夺去对待过任何人。祂为爱而生,为爱而死,以恒久恩慈的忍耐等待每一个灵魂的爱情苏醒。基督的智慧便是常常赞美祝福,用安慰代替抨击,以温柔的心挽回别人无心的过失。这位姊妹希望我和其他弟兄姊妹当众发言谨慎是不错的,却不料自己在激动之下做了自己正在大力反对的事情。我想想也有些哭笑不得。所以我常说,我们都是基督徒,却不是基督。看别人的过犯容易,补自己的破口很难。
第二日,我忽然收到那位批评我的姊妹发来的msn留言,为昨天的冒犯向我道歉,也希望我代她向其他受波及的姊妹转达忏意。一字一句难掩真诚和羞愧,为她对我们的伤害深深不安,并“感谢姐妹为着成全我生命的成长而承担着痛”。虽然这道歉在我意料中,我深信她是敬畏神的,圣灵一定会事后提醒她,如同提醒我。可是我依旧有些错愕和为她难过。这个时候我想最好还是沉默,不要再用大道理去回复她。我体会她此时本已非常难受,虽然表面上她让我很失面子,但其实最失面子的只怕是她自己。女人常常易犯一种错,就是“得理不饶人”。我也是女子,所以应该让这场伤害到我这里结束。最好的办法是,以后见她,云淡风轻,不提此事半字,一如以往地微笑对她,用心去感激她的善意。
这就是教会跟外面的世界根本不同的地方。上帝同样把一群不同背景、不同修养、不同个性的人聚集在一处,让我们在各自的碰撞里激发拓展爱的能力。这里有神的灵在每一个敬畏祂的人心里,随时教导我们做光明之子。教会是操练人际关系最积极的地方。因为有神的同在,祂能引导我们在黑暗里看到美丽,在无望中充满希望。
到现在为止,大小姐还是没能完全脱离忧伤。我的忧伤不但是对无助人的哀恸,更是对自己在精神洁癖和污秽人事之间的挣扎。其实,我也明白,上帝正是利用这些人逼我不断操练,好叫我成为百毒不侵的器皿。就像我小时候闻不得一点汽油味,常年躲避坐车。别人期待的春游秋游,恰是我最要命的担心。直到上了复旦,那不再是自行车和两只脚可以解决的距离了,我不得不硬着头皮一趟趟坐车穿行在上海的对角线上,终于有一天我不再晕车。上帝他老人家也故意把一些触动我洁癖神经的人放在大小姐眼前整天介地晃悠,直到我完成他布置的“爱的功课”。我的回家作业总是多于别的小朋友,因为天父施予谁多,对谁的要求也更多。
非常欣赏前面提到的那位很年轻的弟兄,不但淳朴忍耐,更有着与年纪不相仿的成熟宽广。我知道他亦有相仿于我的忧伤,当感觉到我的忧伤时,他的劝勉却让我很是感动:教会在成长上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守望努力,愿我们一起在葡萄园里共同献上,把教会建设得更健康。 本田与别克很难讲在上海有一辆车是方便享受还是作孽受罪。姐姐开宝马,嫂嫂开丰田,却强烈劝诫我不要买车。我这边车还没买,烦恼已经开始。
在国外总有人争前恐后地甘当司机,加上大小姐不认得东南西北,且坐在任何有窗玻璃的地方都要思想开小差,所以我原是不爱开车的人类,驾照就像户口本一样作压箱底用。在纽约,在巴黎,在伦敦,永远有着一群最时髦的都市贵族,住在繁华的市中心,出门搭乘地铁和的士。当人们为了通勤而筋疲力尽时,他们却优雅闲适地坐在咖啡座里听爵士,品茶点......这便是大小姐所爱的自由和摩登。
但是随着日子被迁入西郊,再没有原先居住在市区的便利和快速。门口的地铁要明年年底才通车。每周日去浦东张江的教会做礼拜,路上总要一个多小时。尤其是,遇到教会的事工或者会议或者培训等等,不便就很多了。因为太远,我也无法再带朋友去慕道。没信主的人听到福音,虽然感动,还是需要我们信徒诚心地去邀请甚至陪伴他们同去教会听道,否则谁高兴周末睡眼朦胧地坐公交车到张江那种地方去呢。
其实撇去教会,日常生活里我并非太需要车。楼下公交车四通八达(除了到虹口和浦东),延安路和虹桥路上叫出租车也很方便。没有停车的烦恼,更没有油价上涨的无奈。我计划买车多半还是为了福音事工。我知道自己不但信主,而且此生是奉献给上帝的,很多年前我就得到呼招要为主工作。天父上帝给我那么多恩赐,不是要我做一个礼拜天去教会听听讲道,和弟兄姊妹聊聊天的平信徒。被神拣选的人都有使命,是要经过旷野的自我破碎,成为被主使用的圣洁器皿,把基督的爱传播出去,成为别人的祝福。所以传福音,并带人去教会领受智慧的人生,一直是我不想停止的工作。因而搬到西郊后,我不得不开始考虑买车了。
而且,三伯家一老一少两个病人住在虹口,我常觉得需要有车便于三伯往返于医院。弟弟跟我去了浦东教会一段日子,虽然他信主了,却尚未受洗,对圣经还很陌生。如果我不继续关心他,他肯定失去教会生活,因而不能有很好的信仰根基。我常在祷告中跟神说:“你既拯救了他的灵魂和生命,求你不要让那么年轻的生命耽于伤病的岁月,让他早早恢复记忆和正常的生活工作,好为神作见证。”弟弟车祸后的记忆恢复,需要不断跟外界接触,锻炼脑力。可是他和三伯现在虹口住的地方距离我差不多是整个上海市区的对角线。我不能常去看望他们父子,更无法带他们去教会。这么远打车费用太高,倒不如自己开车了。
爸妈和妹妹带着休宝宝住在我对面的社区里,也正计划着买车。因为休宝宝四岁了,要开始学钢琴,学网球,周末全家出去玩或者吃饭,有车总归方便。于是,我觉得,有一辆车对一家人来说的确是应该的。
也于是,问题就出来。本来很简单的购车念想,也忽然变成了需要民主集中制的议题。
起初是买日本车还是德国或美国车的争议。油价还会涨,省油的日系车便成了大家最关注的。我选本田,妹妹要尼桑。太后却一见钟情于别克,坚持女儿买本田,爸爸买别克,大家换着开。太后说,她其实最喜欢的是奔驰......大小姐和二小姐都不说话了,知道再争下去,就变成女儿买别克,爸爸买奔驰了。其实,只是周末在市区里代步,不上高速公路,日系车足以对付了。
可是一到4S店,我们全被别克说服。再去看本田和丰田,觉得太小家子气,妹妹的尼桑当然也出局了。气派漂亮的别克在安全性和耐用性方面明显优于日系车。而且别克在上海生产,价格和维修保养都很出色。太后和妹妹曾用手按过本田的钢板,软得像塑料。我是一直不喜欢飞度的,感觉就像一只塌鼻子的小乌龟,大小姐怎么能忍受带着帅哥休宝宝坐在小乌龟里穿越上海滩哦。本来选了很久,觉得本田的思迪从外观和油耗上还是比较能接受的。没想到,忽而遇到了别克,好像莎士比亚式的爱情闪电般爆发,让“比较能接受”瞬间崩溃。
当一个女孩子在没有遇到爱情时,有一个叫“本田”的男人看上去本分忠心,各方面凑合着也能上台面。为了过日子,完成生儿育女的任务,大多数女人能木知木觉地跟本田吃饭看电影,按部就班地恋爱,顺理成章地结婚......不需要心痛,当然也没有惊喜。可是若有一天遇到一个叫“别克”的男人......他终于让你知道你内心真正向往的感情原来可以成真,爱情可以是那么美丽动人。于是本田就没他什么事了。以别克的外形气质和品质品位,身为外貌协会资深会员的大小姐,不动心是万万不可能的。
于是本来商定本田和别克各买一辆的,既然大家都喜欢别克,全家决定先买一辆别克试用,即便它的油耗高得心痛。于是,妹妹希望是藏兰色的别克,我喜欢白色,爸妈要银色。民主到最后集中投票给了爸妈。妈妈说,在爸爸生日前买别克当作礼物。妹妹说,爸爸小时候,家里的车子中好像就有一辆别克,买别克对于爸爸来说是最好的童年回忆了。我原先是听伯伯们讲过,祖父年轻时爱玩车,家里日常用的有两辆汽车,其中一辆很轻,轻得居然可以抬进大门。祖父很有经商天赋,家业最大时,据说家中佣人司机有十几个。祖父的车技更是不得了,坐在车后排,听车子发出的声响,就知道前排司机驾驶中出什么错。大伯伯生前曾跟我说起,他十六岁时因为报上关于祖父的红色轿车和明星绯闻而引起的郁闷。爸爸比大伯伯小了很多,但是爸爸对于解放前各种品牌的汽车也能够如数家珍,常常指出电影里年代错乱的道具车。爸爸和老一代上海小开一样,他们说“别克”时的发音是“别由克”,那是旧时大上海西化教育下的公子小姐们的地道发音。
既然决定买别克,问题又来了:这辆唯一的车上哪里的牌照。我怕麻烦,想拍上海牌照;妹妹坚持要外地牌照,说上海牌照花去的三万多元可以加很多油呢,南京一张牌照才200元。拍卖牌照的确是我头疼的事情,爸妈的邻居拍了5个月都没成功,烦得都不想买车了。而外地牌照不但在上海道路上受限,而且车辆的买卖都要去外地进行,收到罚单还得出上海边境去缴费。上海牌照每个月就进行一次拍卖,这个月偏生赶上我出差离沪。
牌照的分歧自然引出一个问号:这车到底谁买单?我说我买,妹妹说她买,爸妈说他们付钱......谁都清楚,谁花钱买车养车,谁就有使用优先。
而使用优先才是真正的矛盾。我和妹妹都是周末用车多,她为了带儿子出门方便,我为了带人去教会礼拜。妈妈觉得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不去从小习惯的北京路陕西路上的怀恩堂,而要跑到那么偏僻又毫无人文环境的张江去做礼拜。在妈妈和妹妹的想法中,去哪个教堂坐坐都是一样的,就近方便即可。但是对于我来说,教会生活和灵命牧养是重要的--我要的不是形式上的宗教,而是出于灵魂的信仰。后者是三自教会无法满足我的。向来,我要喝足咖啡才敢去怀恩堂听道,去国际礼拜堂更是连咖啡都不管用的,坐下就打瞌睡。在三自教会,我的灵性不知不觉地湮没在毫无生气的宗教形式中,唯有在充满生机和激情的属灵环境里,我能够更深切感知上帝的声音,从天而来的智慧和灵感蓬蓬勃勃如活水的江河。在这样的教会里,我可以贪婪地向上帝支取爱的力量,去改变自己生命中的欠缺,不但让每一天的我活出全新的样式,还可以帮助身边的人分享到耶稣的爱。
可是妈妈和妹妹并没有到这样的信仰阶段,我不能勉强她们的理解,甚至不能因为自己的坚持而跟她们起争端。因为真正出于基督的爱是温柔的体谅,而不是强势争辩的取胜。换作一般人的确不能理解,我买车居然为外人服务。其实她们不知道,我不是为人服务,而是为神服侍。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凡事不是以自己为中心,也不是以自己所爱的人为中心而成为爱的奴隶,当是以上帝为中心。因为人只有有限的情欲,神却有着不可测度的爱情。先学会爱主,才能领悟主的爱,并且能够用这种充满智慧的爱去爱人,那实在比我们自己有限的爱要宝贵聪明得多。在三自教堂里,我们只能听到不痛不痒的道理,却很少能够像我现在的教会一样,得到实际操练,在具体的工作和事奉中学会顺服,忍耐和宽容。
可是,我要怎样才能避开因为用车而即将产生的冲突矛盾呢?我开始犹豫是不是要买车了。
如果说只是为了每周一次去教会而买别克,的确有些奢侈,不如打的合算。如果职场上有外出需要,商务气质的别克倒是对自身形象很有利。正好近来我在考虑创业。大小姐很不愿意当老板,无奈嫁不出去,自己不打拚就没人养活。不得已走到创业那一步,买别克还是比本田值得。但周末浦东教会里,年轻的单身姊妹没有自己开车的,我若开本田估计已经有点张扬了,更何况女孩子家开别克,加上我的海归背景和学历气质,在伟大祖国,这简直就是在毁自己了啊。大小姐希望自己务实些,回心转意爱上本田。可是,赫斯佳一旦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是白瑞德后,一千一万个艾希利都不能拉她回头的。当然,现在唯一可以让我再作权衡的是本田的油耗的确很低于别克。
大小姐开始为车发愁了,虽然车连个影子都还没有。这漂亮的别克,只怕有着比费油更让我担忧的呢!
常看着马路上开过去的本田和别克想,选车还真的就像选男朋友。都晓得要现实点选个过日子的,但是过日子的人总不能让我动心;而能让大小姐动心的,基本上都不是“省油的”。 如此"美丽"这当口上,若大小姐说一点点奥运开幕式的不好,一定会引来不少“爱国”人士的口水,难保这个博客的清静幽雅了。毕竟,现在博客取消了权限,不晓得以后会有什么人进来捣乱呢。
其实,开幕式还是可以的。至少对于外国人来说,满足了他们对中国文化的想象。虽然品位上是俗了土了一些,而且总是不能脱离张艺谋一贯的兵马俑风格,动辄就是钢丝吊绳和人海战术(中国的人真是多呀!)。久之,这便成了西洋人想象中国的符号了。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张大师是巴不得把所有零碎都塞进一场演出里的。所以开幕式就像春晚,品位也就不必去计较了。所谓品位,四年前雅典开幕式的节奏和创意真是美!相比之下,中国也是有极大极深文化渊源的大国,做出来的东西却奢华有余,内涵不足,难免华而不实的俗套。这场“盛宴”不知道花费了中国老百姓多少银子,要知道中国还有很多很多的人吃不饱饭,读不了书......
当然从另外一方面想,一个国家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展现一下自己的全球化热情,中国能有今天也是不容易的。百多年前,满清政府被八国联军逼得跟兔子似的满世界逃跑时,想不到自己的国家也会有这样气势宏伟的一天,而且就在自己曾经沧桑的京城脚下;当年第一个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的前辈如果晓得中国人自己在家办这样气派的盛会,并有这样实力的奥运军团,换作我是他,我也会感动的。所以,这些银子砸下去,多少也是值得。只是希望奥运后,祖国人民早点恢复过来,该干嘛干嘛。我相信上海人最是能做到这点的 -- 一个家一年到头里盛情招待一次客人并娱乐一下全家是应该的,但等客人走了,席散了,也该是开始正常日子的时候了。焰火虽好看,不过,京城上空的污染镜头才是我们真实面对的中国。
开幕式上的主题歌,就是那首被媒体大赞特赞的歌,我从头到尾就没听出它到底有多么玄妙。大小姐小学时视力就不太好,看不到皇帝新衣裳的颜色和式样,也没人告诉我那首歌咿咿呀呀好听在哪里。看在刘欢是不错的歌手的份上,不说了。
但是那首童声《歌唱祖国》是真的唱出了我们的心声!那个孩子的声音太纯净了。我当时看到林妙可站在那里演唱时还想,这小孩子真是漂亮。这歌声原是50后和60后熟悉的,被这样一个孩子唱出来,加上身穿民族服装的孩子们上场和军人一起升旗,场面不能不感动的。我还对太后说,这首歌一定是假唱,事先把这个孩子的歌声录好,免得临场出现意外。我说这是可以理解的假唱,因为毕竟她是孩子,不能要求她像专业演员一样有把握。而且我觉得这个节目的创意非常好。可是林妙可唱完最后一句时,我却觉得她的笑容有点不自然,似乎没有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因为镜头的切换很快,我也没去细想。第二天媒体报道这个小女孩时,说她当晚回家第一时间问她妈妈:“我在上面漂亮吗?”我心想,这孩子好虚荣噢。要漂亮是人之常情,但是面对这样一个伟大的场面和重要的任务,任何正常心态的人第一反应不会是“我是不是漂亮”。我也是从小站惯舞台的,一直到后来在国外做节目主持人,虽然我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可是演出前后最关心的是自己的状态有没有影响演出质量。所以我错愕现在的孩子怎么都这样呢。
现在我知道冤枉了这个小姑娘。这孩子的任务,原来就是展现自己的“漂亮”,而不是什么歌唱祖国。今天在新闻里看到报道,这首歌非但是假唱,而且根本不是林妙可唱的,是另一个7岁小孩子的声音。演唱者只是因为“不好看”被藏在后面,让“好看”的孩子站在上面,据说这是为了“国家利益”-- 如此美丽!让我无语。
这就是我的祖国 -- 为了表面的完美,不惜伪装事实。更不能原谅的是,以伤害一个小女孩的自尊来实现所谓的国家利益。我看到那个7岁小孩的照片时,感觉她实在很单纯很自然。在上帝眼里,任何生命都是美好的,是按照他的形象所造,我看不出那个不能上台的孩子有什么地方丢中国的脸呢?如果是她站在那里用自己的歌喉演唱,我相信外国人照样会感动!因为大家感动的不是“漂亮”,而是纯净真实的心声!再回去看林妙可的演出照,我反而觉得做作了。这样的美丽,大小姐是看不懂的。如果林妙可假唱的是自己的声音,还可以理解。但作为成年人,怎么可以用这样的理由,让纯真的孩子从小就参与到欺骗中来?而且从小就从大人的世界里知道自己胜出就是因为自己漂亮 -- 虚荣的国家,虚荣的“大师”,虚荣的教育。 初恋的房子我回来了。
我是说,大小姐又开始写字了。已经有半年多没来这个博客。在这半年里,大雪变成过灾难,大地也晃动过,大风大雨过去了,股指大挫也让祖国人民变得越发“扛折腾”,奥运总算今天要开始了。
云起云落,花谢花开,我的世界在这半年里也发生了很多故事和变化 -- 大小姐一向是个充满故事的女子......
终于想起了“美人依旧”。进来看时,发现很多要求权限的申请。甚至,我半年没写字,却有从未相识的小友在这里等我到今天。看到大家的邮件和留言,不但感动而且抱歉。再不码字,对不住各位了。于是想想,还是打开吧,这次不再设权限了 -- 生活在哪里,字就写到哪里。
写这段文字时,我已离开市中心的暂居处,独自坐在西郊的书房里。很安静地看着时针划过8月8日的零点,这是个比较特别的日子,无关奥运开幕,而是,大约17年前,我记不得是哪一年了,只记得也是8月8日,我们全家从市中心祖父留下的房子里搬出来,迁入西郊的家。
我甚至记得,我和妈妈当年是如何对这套房子一见钟情的,因为我们一眼望见窗外沙逊别墅的大花园,白色的秋千架摇荡在碧绿的草坪上。我对妈妈说,我爱极了这里。
只可惜,妈妈决定要五楼的房子,而不是我坚持的三楼。因为当时中国的民居建造很是粗陋,楼层越低越容易发生水管马桶堵漏事件。太后当然也喜欢一帘葱郁的三楼景观,只是扛不过现实麻烦。
这套“老公房”是很别样的,因为建筑设计上的失误,我们的家被将错就错地造成了“错层式”的一梯一户,并且有了很大的客厅 -- 这不但在20年前的上海是绝无仅有的,即便今天出售或出租这套房子时,凡来看房的人也都叹为观止,进门便会爱上这里。再加上即将通车的地铁站就在楼下,这房子的租售价便比同等房子高出了很多。
除了窗外有著名的沙逊别墅的大花园,此厢的每间房都有通透的窗户,光线一年四季从东南西北照进来。我总是想起休宝宝的父亲曾经来这里时说的一句话:“这房子夏天真是舒服啊!”那个时候,恋爱中的伊看上去竟还是很健康的。
爸妈舍不得把拥有漂亮厨房和浴室的房子租给外人,更担心落到被群租的境地,所以花了半年时间说服我搬回这套房子,他们则住在马路对面的豪宅里,尽量不来打扰我的独立。太后知道,这里只有交给我,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持原貌,她知道我连她结婚时的捷克式家具都懂得怎样倍加爱护。而我之所以同意离开惬意的市中心搬来西郊,实则是想把这里的三房一厅开放作教会在西郊的团契查经或接待之用 -- 当把所拥有的献给耶和华,祂必使你蒙受祝福。太后和妹妹虽然信主多年,至今却仍是平信徒,除了偶尔去教堂礼拜,生活中看不到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应有的基督生命。这也是爸爸一直不愿信主的原因之一。我希望借着开放这个家,让我的家人都能蒙受生命之恩。纯正美好的信仰是可以创造奇迹,改变生命的。
我曾在此住的时间并不长,因为没几年后我就去了欧洲,十年中也只匆忙回来过三次。只是,留在此间的记忆却是一辈子的。
太后在装修时把墙面和灯饰都换成了她的品味,我只能在布艺装饰和花草植物上动脑筋改观。房子里的老家具几乎来自各个时代。所以客厅和客房里,我准备挑选相应的窗帘和床上用品,配上我旗袍造型的黑白照,装饰出上世纪老上海独有的怀旧气氛。主卧则相对欧派一些,尽量通过布艺点缀出我最爱的英伦格调。妈妈最不能理解的是,我居然要在厨房里挂上漂亮的窗帘。这是大多数中国人无法想象的生活方式,如同不能想象,德国每家每户厨房里的白色镂花窗帘在温馨的植物衬托下的岁月静好,不能想象我叠在漂亮洁净的厨房抽屉里那一打打整齐柔软的抹布和英式日式围裙,也不能想象我把各种垃圾都分别归类的环保生活。生活,其实并不是中国人理解的昂贵的欧式家具或者奢华的名牌吊灯。生活,有时只不过是一盆静静开放的栀子花,是一帘幽静温暖的象牙白纱。
现在,我正坐在上海西郊的书房里,手指灵动在漂亮得无与伦比的白色“公主机”上,码出这房子里的第一篇日志。这房子,曾是我青春岁月的开始。在不很长的回忆中,却还有着生离的困惑与死别的思考。窗外是阑珊的灯火和静谧的夏夜。这夜,不得不让我想起,曾经站立在我窗下遥望我的年轻身影,那帅气温柔的笑容和深情挚爱的眼睛。搬进这房子快两周了,每当我进入楼底的大门,走上第一级台阶时,总有个声音从心底响起 -- 这里,曾是我初恋的房子。 让我们相信爱这几天好象大家都在赶着写博客,写完好过年。我也是头一回连续贴字上来,而且连续四篇日志跟同一本书有关,空前绝后地为这本书哈七搭八。
无意中问了爸爸一句有没有一首苏联歌曲《山楂树》。爸爸说:“有啊。我有唱片的。”于是,最爱古典音乐和外文歌曲的爸爸从他一大堆唱片中找出了《山楂树》。歌声初起,从出生就爱古典音乐的休宝宝惊喜地跟外公外婆说:“这首歌怎么这么好听呀!--”
天使一样的休宝宝被纯净悠扬的音乐迷住了。这乐曲同样让我感动得好象心要飞起,想象老三当年就是拉着手风琴将这首流畅深情的歌曲留给爱情的。那是一个多么遥远的时代呢?那个时候的人们可以那样欢快地踏着快华尔兹纯美的节拍,在贫瘠动乱的岁月里为他们的青春舞蹈。因为那时有信仰,他们相信爱情。尤其当我听到俄语版的这首歌时,禁不住地想像妈妈和她的战友们年轻时穿着精致的佩着军衔的呢军装和黑色呢裙,在难忘的苏联岁月里旋转、旋转、又旋转。那句“哦那茂密的山楂树白花开满枝头”清澈轻盈,不断滑翔到天际的音符旋转着所有年轻的情怀和向往--老三就是在那样的歌声里出生、成长,这些美丽的乐声怎能不让他纯净、浪漫、阳光、坚毅,生生不息地充满爱的盼望呢......
我答应休宝宝过年时好好陪他玩,我要教这个小朋友跳华尔兹。他快四岁了,我和他妈妈那么大的时候也已经能跟着他外婆跳出很美的舞步了。我好神往妈妈当年可以穿着军装,每到周末便跟着他哥哥在中南海里和周恩来、刘少奇他们轻舞飞扬,羡慕他们都曾经过老三所经过的岁月。
过年的时候,我要教休宝宝华尔兹,让他从小知道,这么好听的音乐留到今天,是因为我们相信爱;这么好听的音乐将一直伴随他从小到老,只要我们都相信爱。 山楂树之恋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居然,么哭一讲。
前半本书,人家都不哭的,我哭得一天世界;到最后老三死去,大家哭,我一点没哭。我的眼泪就滴到老三和静秋在医院最后相聚时那种宿命的悲哀为止,也不知道是哭他们还是哭自己。忽然想,如果当年那个人也看到这本书会怎样。转念又想,怎样又怎样?他的家和单位离我现在的住所近若咫尺,我却从没去找他。许三多说,找他没意义。想到他,是当我看到书里最后的相聚时,似乎又明白一些他当时的心情,或者说又懂得一些男人的心思(女人常常不是像自己以为的那样懂得男人)。不过那之后的故事就完全不同了,不只是生离和死别的不同,而是静秋说的“豆芽菜”的不同--起初是同一根豆芽茎,长到后来就分为两瓣儿,一瓣儿金黄,一瓣儿霉黑。静秋曾用这个比喻将始终如一的老三、成医生对比自己婚前婚后判若两人的丈夫。这大概就是我没哭的原因之一,感觉很走运,因为我还没嫁掉,不至于掉在绝望的绝望里。前日灯灯在点名游戏里回答“你是个偏感性的人,还是偏理性的人?”时,小精灵说:“我爱上一个人时很感性,离开一个人时很理性。”我真想捏住她的腮帮子抱抱这个无比可爱的灯。
其实老三和静秋只有爱情而没有生活。就像当年我的初恋在真空状态时,那种美丽无可企及,让人以为自己是可以战胜一切、永远挚爱的伟大情人。正如彼得对耶稣说要永远爱他,耶稣说他不会的,相反等会儿有人要来抓自己去赴死,彼得将会在鸡叫前三次不认他这个恩主。彼得不信,于是抓捕来了,耶稣要死了,彼得魂不守舍地变成了霉黑的豆芽瓣儿,三次跟人说“我不认得他”。鸡叫了,彼得泪如雨下......我相信,若老三不死,爱情变成了生活,问题也是会出来的。何况爱情走到生活这一步,就不单是两个人的事情了,而是两个家族的结合。静秋固然有很多美德和可爱,但相比成医生的妻子江老师,她毕竟不够温柔,有一点点小性子,甚至内心比老三刚硬迷茫。从静秋后来婚姻中的故事看,中年后的她还是有盲点和局限的(其实每个人都有弱点,不是说她不好)。艾米的老公说得很对:“如果在适当的时候打住,大多数爱情都可以是美好的,大多数情人都可以是伟大的。故事里的爱情往往比生活中的爱情美好,是因为故事能打住,而生活不能打住。”幸亏有成医生这样的活着的老三,可以让人相信,这类男人真是有智慧能面对生活。而成医生也不是天生完美的,一个成熟完备的人往往是从婚姻和现实中被锻造出来,当然之前需要先被做好坚实的模胚。成医生和老三都像美好的瓷器,在他们被投入生活的窑火前已经接受了非常好的基础打造。只可惜,老三离去太早太早。我依旧相信,如果老三活着,他对于人生和爱情的信念不会因为现实而改变,岁月会让他的浪漫变得更宽阔深沉。但是他们的感情难免困惑,这个过程中他可能会承受很多压力和痛苦,甚于静秋。“活”未必轻松简单于“死”。
看到老三的死,好难过好难过。化妆纸就在手边,可是没用上。我不可避免地想到大伯伯去世时的样子。我寸步不离地守着他最后几个月,直到他离去都没有放弃为他祷告,大伯伯的灵魂最后是被天使接去天家的,他在那里不会寂寞。但老三走得比大伯伯孤独,虽然同样有那么多爱他的人在人间送别。我甚至祷告上帝,求他去阴间找到老三,我知道耶稣也去阴间为那些生前没办法听到福音的灵魂传福音的。我求上帝让老三即便去了阴间也能信主,让他的灵魂能去天堂。同时也让在美国的静秋信主,这样他们以后在天堂里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我常这样为一些死去的人祷告,因为我们的神爱所有的灵魂。他允许生离死别的发生就一定有他的道理,只是我们太局限,一时间无法测度他的智慧和能力。就像他让老三来到世上一回,在无望里充满激情地等到爱情,却又让他如此无奈又惨烈地死去。这场短暂又凄美的生命看似消失了,可是三十年后更加迷茫、绝望的我们却因为老三临终的话“要她相信世界上是有永远的爱的”而感动。也许,那就是老三来到世界的使命。其实两千多年前的耶稣也是为了这个使命来到世界上,他不像老三是无奈地赴死,他是主动地去死,为了告诉我们,这个世界已经变得多么黑暗,但他已经战胜了残酷,所以他是盼望,他是生命,他是道路。他说,天地万物包括生命都会废掉,只有爱永远长存。于是当充满爱和能力的耶稣复活后,就如勃朗宁夫人的诗所说,虽然黑暗仍在,但全世界的面目却改变了。
我跟曾在英国的Grace说,静秋打零工的章节跟我们洋插队的经历和心情好像。我们都笑了,估计很难有人把大小姐跟那些经历对上号。本来跟Grace说好,看完书去找她,她家保姆负责做饭,她负责让我不哭。现在免了。她连夜读了这书,感动又难受,但是没哭,爬到msn上跟我说了句:“现在哪有这么好的男人啊!”Grace老说她自己活得像个男人。我也这么觉得,很奇怪,跟她在一起我很有安全感,她特别能抗压、能吃苦,做事麻利勤快,风风火火,善良纯朴,简单大度。我因此说她有点像静秋。其实静秋是个个性比较粗线条的女子,鲜见于江南。虽然没有我们的温婉细腻,但豪爽大气。我爱极了Grace。她从来不会教我对付男人的城府和技巧,我们俩都没这些本事。所以面对她,我无比轻松惬意。
才气不得了的Jasmine看了这本被她妈妈和我严重推荐的书后,感觉很绝望,貌似好男人都死光了的愤怒。这几乎是我所有看过此书的女性朋友之同感,而且都觉得像老三那样的男人只是在过去的时代有。我一直说,好男人都做了我们的爸爸。我的爸爸就是充满才情、恩慈和修养,到哪里都受人尊重敬仰的人。可惜他至今不肯信主,虽然他跟我们去教堂,虽然他某些地方比基督徒更像基督徒,可是他说我一天没嫁出去,他就一天不受洗。我眼睁睁看着地上的爸爸跟天上的爸爸较劲儿(神啊,你说你拿什么拯救我的爸爸?)。在人眼中,我的爸爸是个不折不扣的好男人。好男人是什么样的呢?老三是,成医生是,钱之江是,安在天是,史今或袁朗也算吧。这里头只有老三和成医生是真人,还死了一个,而成医生的确跟我们的爸爸们差不多岁数。好男人在我们这个时代貌似老虎。动物园的已经有人领养了;野生的,不管是华南虎、东北虎还是孟加拉虎,总之前10年20年还有几头的,这年头发现一张照片还被全国人民怀疑是假的。更何况,即使遇到老三这样的人,他们还不见得看上你;但是遇到老虎,至少它一定不会放过你。所以老三比老虎还稀罕。所以山楂花开,全国举哀。我忽然对Jasmine说:“我怎么觉得静秋最后在医院那夜,问老三的那些关于性的问题,好象是‘女许三多’才问得出来的。”不晓得Jasmine有没有笑喷。反正我觉得那个变态年代里的人真是压抑得好笑。当然,这些无知和无奈也把悲剧气氛衬托到了至高点,静秋在最后时刻爆发出来的爱非常动人而伟大。Jasmine在博客里说看完这书,她想嫁给老三。这本书封底上也写着,所有女子都想嫁给老三。我也是,只是我想嫁给灵魂属于上帝的老三,那样永远确保他不会变成豆芽菜的霉黑瓣儿,当他无法再用他的爱情爱我的不可爱时,他还可以用神的爱情来爱我,而且我们不会因为死亡而永别。我是个无可救药的对爱情贪得无厌的小孩,所以这件事情在人看来,不是难,而是不可能滴。那就让神看着办吧,他已经习惯我搞七捻三的难题了。
上帝不会让我像老三那样,为救自己爸爸被迫跟不爱的人将就。老三为此逃到勘探队,在那里遇见了爱情,但也在那里被污染到白血病。我曾问过一个同是70后的单身朋友,如果得到爱情有个条件,就是要拿生命去换,她愿意不愿意。这个问题我不随便问朋友,因为是或否都是正确的选择,就跟做贵族做平民的选择一样,只是怕有些朋友担心答案跟我不同而尴尬。其实是不会的,不过为免误会,我轻易不问。这个朋友是我大伯伯的学生的女儿,我们交往很少,但我一直把她当朋友,大伯伯生前也特别赞赏她。她听了我的问题后很果断地答:“如果是真正的爱情,剩下的日子死而无憾。可是太少的人能遇到真正的爱情,概率极低。”
她的回答虽在意料中却仍让我很感动。我自己想到这个问题时,是“想了一下”才决定的。我记起妹妹还没“长大”时对妈妈说,她为了她男朋友可以不顾一切去扫大街。我让她住口,问她:“你扫过大街吗?你连家里的地板都不扫。我不会轻易说扫大街,因为我真的为爱情扫过大街,我知道扫大街是什么。”所以面对爱情和生命的选择,在“想了一下”之间,我无限留恋生命和那份换来的爱情,也想过信誓旦旦的彼得终究三次不认主。可是我听到心里仍有个声音,就是年轻美丽的波斯王后以斯帖最著名的四个字“死就死吧”。于是我说,我愿意用生命去交换爱情,因为没有爱情对我来说跟死是一样的,只是死得过程漫长。没有爱情,也要死的,而且是白活,最后白死。要我妥协于不爱的人,他们越是一厢情愿或者死缠烂打,我会越巴不得自己马上死掉。
追求和爱是两回事。爱是不会给承受方带来压力和催命般困扰的。真的爱一个人,是尊重和成全这个人的意愿和生活。爱情如此,亲情友情亦如此。老三对静秋的感情从生到死都是这样。我在读这本书时,忽然感悟其实上帝从来就是这样爱我的,而且更甚于老三的爱。老三之爱再伟大,毕竟是人的爱情。它的纯美是局限在真空里的。在命运面前,这种爱情如此无奈和微弱。既不能自救,也无法阻拦静秋后来几十年的困惑和不幸。即便老三不死,他也不能预知和掌控他们的爱情走出真空后是怎样的。彼得如果在耶稣受难时没有三次不认主,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爱竟然不堪一击。人的爱之渺小,因为人类本身是渺小而局限的。可是上帝是掌管万有的神,他可以改变一切。尤其耶稣复活后,神的爱因此激励了无数人类的生命,这些人用上帝赋予他们的爱情在越来越黑暗的时代中活出美好。彼得拥有神的爱后,不但连死都不在乎,而且被害时主动选择了比钉十字架更残忍的刑法;勃朗宁夫人因为神的爱情而奇迹般离开了轮椅,跟相爱的人幸福地生活。老三死了,但我的上帝活着。这就好像郝思嘉哭哭啼啼看着白瑞德离去,忽然想到“还有明天,明天一定会有办法的”便不哭了。老三的死没让我难过得哭出来,这是一个很大的原因。我甚至庆幸自己从小就被上帝追着爱着管教着,窃喜爱自己的是一位全能又智慧的神。
我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一直把上帝当成精神寄托或者宗教品牌,每次听牧师们说上帝对我们的爱情云云就暗自好笑他们的滑稽肉麻。直到后来我亲身遇见了上帝,才震惊原来真的有神。就像人在没有真正爱过前不能理解爱情到底多么销魂一样,圣经上说“我从前风闻有你,如今我亲眼看见你”,人只有尝到主恩的滋味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永远不变的爱情。
老三在等待懵懂的静秋长大时曾说:“静秋,静秋,你可能还没有爱过,所以你不相信这世界上有永远的爱情。等你爱上了,你就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你宁可死也不会对她出尔反尔。”上帝耐心等了我20多年,其实直到今天他仍在等我长大,而且他会等每个孩子一辈子。他也知道我是个作天作地不听话的小囡,他像老三对静秋那样“掏出心来给你看”时我都“魂灵头不生进”,于是他恩准我亲自遇见他。那些留在我记忆中比初恋更深刻的经历,在我后来每次要逃避上帝时都把我拉了回去。上帝的爱非常美妙,但是也很辛苦,辛苦到我逃了多次没成功,甚至跟神说给我一个礼拜,我请假休息一下下再回来当基督徒。而他就像泰戈尔说的“用我的爱情围绕你,又给你光辉灿烂的自由”。每次我离开时,上帝总是悄悄跟着我,就像老三躲在不远处看着静秋一样。我们看不见他们,但他们从没有离开过我们。每次当我回转去找他时,他早已在那里等我,及时伸手拉我到智慧而安全的道上。很多年里,我一路跟耶稣胡搅蛮缠、讨价还价,我所有的小性子、小心思、小把戏都没逃过他的眼睛,甚至在我自认为最丑陋和失败的时候,他会拥抱我说,他爱我不是因为我有多好,而只是因为他爱我。慢慢地,这种爱让我学着以耶稣的心为心,用他的眼睛去看世界,用他的生命去爱人、爱自己、爱生活。
到了一定时候,他把我放到了上海的万国荣华里,他知道我非但从这里来,也喜欢这里的繁华。这座城市现在已经不再像我小时候的记忆,而真像历史上的埃及,什么都崇拜,崇拜自我、虚荣和偶像,崇拜财富、权势和各类宗教,唯独不相信纯粹的爱。在这个地方我也不知不觉追求着世俗,甚至把财富、地位和各样的妥协带进虚荣的爱情里。可是转了一大圈发现这些不过是旷野里的海市蜃楼,有多美丽就有多虚幻,一点不能让我快乐,反而做作得让人恶心。到了去年,我感觉自己再无法走出迷宫般的旷野,再看不到爱情和理想的希望。我完全绝望,连回到上帝身边的力气都没了,一年都没怎么好好读圣经,甚至没有为自己祷告。
前一阵我还想,上帝大概从此也就这样不管我了。就像静秋以为老三“得手”后就不再出现了。迷茫中我读到了老三对静秋的爱情。刚读时我越发绝望,但最后大家都绝望时,我反而充满希望了。感觉似乎上帝借着这本书让我自己顿悟,我灵魂里最想寻觅的不是万国荣华,而是纯粹的爱。我在爱的路上走不动时,他会拽着我走,甚至背我过河。我在绝望里把圣经、教会都丢了,做了一年挂名的基督徒,他居然会拿一本世俗的书把我重新吸引回他的怀抱。老三最后要静秋帮他活着,他可以通过静秋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通过她的心感受这个世界。而我的神,永不放弃地要我爱他,这样他可以住到我的灵魂里,我可以用他的生命活着,用他的眼睛感受世界,用他的心去爱。
我默想所罗门在《雅歌》里所说的“沙仑中的玫瑰”和“谷中的百合花”,从人的爱情想到神的爱情。以前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雅歌》被推为希伯来文学的最高境界,因为我理解的上帝是抽象而遥远的,不似老三这些凡人那么具体。在凡人真实感动的爱情衬托下,上帝这些年为我做的一切便如《雅歌》所写“爱情如死之坚强”而栩栩如生在我心里了。于是,再次想起当初亲身经历到上帝存在时的震惊,和他曾比喻给我的、至今还不能讲的一些事情,又想到神复活的能力。我的忧伤和迷茫忽然不见了,心里到处都是温暖和爱,重新回到了“该干嘛干嘛”的状态。即便我仍在一个无望的时代和黑暗的环境里,但是喜悦和盼望悄然滋生。我深深体会大卫在旷野里一无所有时“只以耶和华为乐”的心怀,难怪以前有长辈跟我说,当她真的放弃所有只爱上帝时,她最终得到了全世界。我现在的心情便是这样的,就算没有明天,甚至就算我在世间再看不到爱情,失去一切,我也要爱我的上帝。因为我深知道他掌管明天,生命充满了希望,只因为他活着。 爱情的投影艳群来电说,好几周没见我去浦东教会,一定有人会想我。我说:“除了你,没人想我。上帝想我倒是真的。”教会很好,那里我只认识艳群一家,每次去只悄悄往艳群身边一坐,礼拜结束就散了。张江太远,阴冷的雨又滴滴答答望不到尽头。我无法迈出门去,怕人看到外星人似的肿眼,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失恋了,谁会相信我是看了一本书后落得这个样子呢。
半年前就听说《山楂树之恋》。当时看了简介没感觉,想闲了再读。可没想到这竟是我识字以来让我哭得最厉害的书。听说很多人读到最后“老三”死去那段都哭得稀里哗啦,男人也有哭得失控的,还有人说以后要像老三那样去爱。能感动我的书极少,最多也是掉几滴眼泪而已。《山楂树之恋》竟让我从初遇那一章就开始哭,读到三分之一就哭得读不下去了;坚持读完一半,感觉再不停下来要哭死了。于是到现在也没有把这本书读完。Yvonne是我见过最难被感动的人,可是听我念了一段只有三句话的文字,还没念完她就哽咽了,说别念下去,不然她受不了了。如果现在有人让我演哭戏,只要把那本书在我面前晃一下,他要我怎么哭我就能怎么哭,好象林黛玉泪尽而死的绝望。估计象我这样哭的人是极少数,网上如潮的评论里最伤心的也不过哭了以后茶饭不思。我是另类中的另类。
这本书有点象灰姑娘故事的文革版--女学生静秋和军区司令员儿子“老三”的生生死死,是根据30年前两个年轻人的日记和20岁的静秋在老三去世第二年写的回忆录而著,所有对话都是当年记下的原文,人名地名也是真实的。让我吃惊又敬佩的是作者艾米并非专业作家,且也是70后(是不是只有人近中年才能体会那种感情呢?)。艾米的公公竟然就是书中的成医生。静秋和艾米写这本书完全是为了纪念逝世30周年的老三,并没想因此出名赚钱,所以贴在网上时连“版权所有”之类的话也没有,小说的文字也不优雅华丽(但很流畅)。却正是这样的纯朴真实,让“山楂树之恋”感动了无数中国人。书名原是一首苏联歌曲,下乡第一天的静秋听到远处传来这首歌的手风琴声而见到老三孙建新。老三曾玩笑说,他宁可死在静秋手里并埋在这棵树下,希望静秋立个碑,上面只写“这里埋葬着我爱过的人”。50和60后读者都因为这本书的真实而恍若回到自己的过去,70后和80后则惊讶世上竟有这样的爱情。不少人跟帖安慰静秋说,被这样优秀的男人如此真心地爱过是让人羡慕的,他们感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爱。
对于静秋,我也羡慕她能遇到老三。只是,正因为曾经遇到过这样纯粹热烈的爱,静秋在老三去世30年来心底里头会是怎样的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没有经历真是一种幸福,若经历了,未必每个人都能承受。静秋在老三去世十几年后才结婚,学业事业和婚姻都坎坷至今,但我很敬佩她始终的自尊独立和坚强达观。这也证明当年老三爱上她的眼光没错。她在美国读完博士后任教于大学。老三如果知道他三十年前给静秋的鼓励都实现了,该是多么安慰呢?他曾对绝望的静秋说:“你活着,我就不会死;但如果你死了,我就真的死了。我要你好好活着,为我们两个人活着,帮我活着。我会通过你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通过你的心感受这个世界。我要你结婚、生孩子。我们两个人就活在孩子身上,一代代传下去,我们就永远不会死。想着那一天,我就觉得我只是到另一个地方去,在那里看你幸福地生活。”
静秋说,想在30周年时带着女儿飞回当年的西村坪,老三就埋在那棵爱情开始的山楂树下。静秋很想告诉跟她初恋时同龄的女儿:“这里长眠着我爱的人。”这句话,当年老三用的是“过去完成时”,静秋却用了“现在时”。有读者指责静秋的爱不如老三的爱多,说她居然在老三死时和追悼会上没哭。没有经历过苦难的幸福人,常容易把自己或世俗的模式强加于人。爱情如果要计算谁爱对方更多,那就不是爱情了。可在功利的今世,计算爱情的声音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因为太多的人不知情为何物。静秋说她有很久一段时间不敢哭,不敢暴露恋情而连累老三,直到毛主席去世才有机会哭出来。我觉得这种感受非常真实。想起当年我送走初恋后反而也哭不出,感觉他不是我曾经爱过的那个人。那个我爱的人早已经死了。一心觉着爱情死了,昏昏沉沉从慕尼黑回到所在地。只记得火车上偶遇黑马王子,整天跟我抬杠的他那天很特别,居然不声不响陪着我,应该是他把我一路拽回去的,具体都记不清了。那以后,我该干嘛干嘛。过了很多年,我在上海忽然瞥到一眼新版《上海滩》中许文强在教堂里走向唱诗的冯程程,忆起似曾相识的辰光。那晚我在卧室的窗边,想着多年前曾经有人常常深夜站在这窗下,那段时光和爱情从此不会再来到我的人生里了。便偷偷哭了一次。也是不敢哭,怕被妈妈知道。写了一篇《如果往事能如烟》就算过去了。而《山楂树之恋》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让我放纵自己撕心裂肺的痛哭,好象要把十几年的眼泪都哭光为止。
老三对静秋的心情总让我记起他当年曾说的一句话:“我终于知道,原来爱一个人是这么辛苦又这么幸福。”我那时还不懂,跟他争辩说被爱才是幸福的。前几日难过时曾想,如果时光倒流,我会留住这段爱情。实际上如果时光真的倒流,仍是留不住。就像我在旧博客里写的童年,我在使命和期望下成为一个“幸福的小孩”。爱我胜于爱自己的妈妈在年轻时因为家庭成分不好无法实现去苏联的理想。我出生后,她一心想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给我,为我的人生呕心沥血地编程。所以我从小就清楚自己将来必须离开中国,象妈妈期望的那样去生活。我自己心里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似乎都不是对的,我习惯了被训练活在美好却陌生的理想中。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他,爱情让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让所有人向往的“天堂”其实与我何干?很多年后我觉得,那场相遇对于我不仅仅是初恋,那个人也是当时惟一可以让我面对自己从来不敢想也不敢说的内心的人。只是我肩负的爱过于沉重,妈妈说:“我不能让你们再过我们年轻时的日子。”所以静秋在书中的忐忑、矛盾和惊喜、躲避,都让我感同身受。有个雨天,我从18楼往下望去,一眼看到人群车流里打着伞的他走进写字楼来等我。我知道大厅里还有个宝马公司的人在守株待兔。不过我不担心,他到后,BMW自己会消失的。反而对他,我准备了大段说辞,要让他知道再这样下去将是什么后果和代价。我以为还来得及,听说他一贯抗拒出国,甚至为此断然跟前女友分手。出国对于他最爱的专业来说是绝路,欧美高校从不给中国人该专业的入学名额。所以我答应了妈妈,这是最后一次见他,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却不料,他的惶恐、震惊和做的决定竟会让我仓惶地输给了爱情。
我听到他的决定时感觉他是疯了。他说他是要疯了。我不得不承认,爱情近似一场失心疯。康来昌牧师曾把爱情比作保罗对上帝说:“我为你癫狂。”我是入教很多年后才从基督身上深刻感悟这种真正意义的爱。老三的爱便是这样的!当年我遇到的人恰好不小心也染上了失心疯,所以即使要他放弃最爱的事业、失去人皆垂涎的前途,即使要去地狱,即使我们要等待n年、只有1%的希望才能相见,他也要陪我一起万劫不复。他也曾象老三那样抓狂,对我说:“真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明白。”他说,他是把我当作宝物,唯恐丢了,又怕不小心坏了,整天战战兢兢不知道该捧在手里还是藏在哪里。用他的话来说,遇见我是奇迹。就像老三生前对静秋说:“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我理解老三对静秋的慧眼,可当年他的爱让我莫名其妙。我从来不确信自己的外表,因为妈妈和妹妹的美丽让我从小自卑到大,所以他的话多半让我理解为情人眼里出西施。而他却属于很讨人喜欢的类型。当年他母亲的学生都说他像年轻时的刘德华,似乎笑起来的侧面有点象,不过我现在觉得他更像大陆新版的许文强。后来他不晓得从哪里搞来一件军大衣,就像书里老三的那件,我们也曾那样躲在大衣里取暖。以后每当飘雪的日子,我耳边都会响起他父亲当时说:“这天看来是要作雪了。”前几天看到妈妈整理一大堆时髦的羊绒大衣,我心念一动说:“还是以前你从文工团带出来的军大衣最好看。”妈妈感叹说:“是的呀。我一直后悔当年卖了它。”妈妈总羡慕我光芒四射的欧洲学历,我却神往极了跟她们的纯真岁月有关的一切最质朴的东西。我从小被严格教育成一个在感情上被动含蓄的大小姐,只是不至于象静秋那个变态年代的滑稽无知,但即使欧洲生活也没能改变“矜持”这一中国传统教育在我个性里的烙印。所以我从初恋到后来喜欢过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深谙主动出击的战术,充满激情,百折不挠。这一点在初恋的那个人身上最突出。他当时正是书中老三的年纪,又跟老三一样擅于甜言蜜语却不油嘴滑舌。我也曾因为他的前女友没少给他脸色看。专业和职业造就他的细致沉稳和灵动幽默也很像书中的人......
静秋在小说轰动后的答网友录中提到老三曾借用《十日谈》向她暗喻的黄段子,跟那个人用外科术语讲的笑话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本书诠释的特定年代人群对于性的纯真态度让现世的人们感觉不可思议。静秋自己也好笑,说她把初恋告诉女儿时,从小在美国长大的女儿居然惊讶说:“You guys were weird! If you had made love that time, I would have been 30 years old now.”我看到这段简直失笑得晕,不晓得老三若听到这话会怎么想。不过我想,这个孩子的任何想法不会妨碍老三对她的爱。一个有爱的人,无论别人怎样,都无损于他的爱。每个人血统、受教、底蕴和信仰皆不同,对于爱情理解的版本当然也允许不同,所以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小说流入大陆后,却有年轻文人跳出来指责老三和静秋是“封建爱情审美观”,是对本能的压抑扭曲,认为没有性就是变态的爱。甚至某文学批评家说这是一本关于性压抑的原始考察报告。我不理解为什么当代总有人一说到性就像动物,而忘了自己是尊于动物的人。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就是有选择和克制能力。有些事,既然有权选择做,当然也有权可选择不做。很多读者善意地为老三和静秋辩护说那是在特定年代造成的禁欲悲剧。我觉得,他们抑或也没有领略老三的爱情和灵魂。即使在人性被压抑到最底的文革或之前的封建社会,纵欲的人照样可以纵欲;而即便在为所欲为的当代,自爱的人照样会自重。老三最具感染力的个性就是他从不受制于社会环境的左右,始终对理想、爱情、生活甚至国家前景有着独到、坚定、高瞻远瞩的智慧。他很巧妙地跟静秋说出性的美好,并把性看成爱的一部分而无怨无悔地尊重和等待。甚至最后在完全可以得手的时候放弃自己的权利,最大限度地维护静秋,为的是在那个不开化的年代,他走了,她还能顺利地和别人结婚,快乐地活下去。我有个德国同学曾跟我辩论过爱与性的问题。他无法想象没有性的爱情,说那只是affair,不是love。我笑笑懒得应付他。第二天他却很认真地跟我说,他保留自己的意见,但不得不承认“你是真正懂得爱的人”。至于为什么这么感觉,他也说不清楚。我的初恋晚于静秋20年,90年代已经没有人禁止什么了。既可有所为,我们却不为。当然他在我之后,对别人便不是这样了。这是他和老三的根本之别。虽然如此,我仍感激于他,因为这在当代纯属不易。对于我,他知道情欲是无度的,爱情却是有原则的。性和所有事物一样,都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但是人若用得不当,便不能成为永久的祝福。我觉得,中国人过去极度压抑性的确是不对的,但现在过分着眼于性,无所谓爱的真谛也是悲哀的。我至今都认为,尊重女性是一个拥有内涵和真爱的男人最重要的标志,尤其在老三他们那个年纪。静秋30年后自己也说,一个男人伟大不伟大,值不值得爱,看他对待女性的态度就知道了。
苏童称老三为中国的情圣。《山楂树之恋》之所以震撼人心,其实不完全是因为老三的死,而是因为这个男人的人格魅力实在罕见于今天的中国社会。我觉得自己比静秋幸运又不幸的一点是,我初恋的人在本色上跟老三有质别,这也是我这些年只怀念那段感情,却不留恋那个人的原因。这原因使我不会象静秋那样,把一个人的影子带到后面的生活和爱情里去。我越长大越清楚贵族和市民的境界区别,这跟学历、职业、财富和门第无关,是灵魂和精神的不同。老三身上有一种超越时代的贵族气质,能持守不为外界所动摇的内心追求,使他的爱情蒙上了骑士般的色彩。作者把老三的优秀归功于他母亲的潜移默化是很有道理的。那个年代很多中国人在闪耀着人文主义光芒的外国文学里成长起来,老三身上因而有着典型的人文主义基调:热爱人类、珍惜生命、尊重女性、执着于理想。在政治挂帅的文革中,他始终不放弃对人性、对爱情的盼望。这不是无产阶级的特征,而是人文主义的产物,是我们现在肤浅浮躁的时代极度匮乏的。老三的母亲死得很惨。他和弟弟也一定在父亲入狱后竭力保护母亲,不让她听到别人诬陷父亲的消息,可是功亏一篑。身心的羞辱都没有击垮这个知识女性,最后却因为丈夫不忠而让她绝望地赴死。谁也不知道老三和弟弟怎么熬过那段黑暗的岁月,只知道老三在那么惨痛的经历后依旧对一切充满信心和希望,并且把这种激情传染给静秋,鼓励她到今天。也许他因此更明白爱情对于这一类女性胜于生命的重要性,所以他对静秋的爱是无比执着,生动到能走进她的心去了解她,用静秋喜欢的方式来爱静秋,处处以她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只为让她相信自己的爱是永远的,不会让她绝望的。
很多男人可以象老三那样尊重所爱之人的各种缺点,但象老三那样连带对静秋母亲的百般阻挠和苛刻冷待都无条件尊重顺服的人极其少有。这种境界也是当年爱我的人无论如何没有的。他跟老三的灵魂不属于同一个版本,倒是我还比他接近一点点老三的类型。而他当年正是被我们这类很少见的人身上的某种气质所感染。爱是一个气场或磁场,人一旦被爱折射到,在那种美妙的感受里是会不知不觉提升自己的境界和能力,做出让自己都惊讶或感动的事情的。这就是爱情无可战胜、无可言喻的魅力。在他之后也有不少男人跟我说过,在我面前他们总感觉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让他们希望自己做回一个纯真的人。所以当年他会突然掉在爱情里情不自禁,让我有一段如此美丽的初恋记忆;而我其实爱的也不是他这个人,只是爱上了爱情折射在他身上的投影。就像我们看到的星星其实只是星星本身在天空里的光影,真正的星球是肉眼无法了解的。等到我出国离开他,我对他的影响也慢慢弱去,他无可避免地回到本色里。那场很戏剧性的浪漫初恋,前期他象极了老三,后期我反倒象了老三。我和老三、静秋接近同类,我们不太容易被周围影响,反而会不知不觉感染周围。但他不是我们的同类,我们在精神境界上的差异最后必然会造成分道扬镳的结果。他后来结交的圈子和异性,是跟我完全不同方向的。以至于我多年后见到面目全非的他,曾经的依恋和仰望瞬间崩溃。而他做的那件让所有人愤怒到失控的事情,还等着我去收拾局面。我至今都记得在德国再见到他的那一天,我在国际长途里只跟妈妈说了一句话:“妈妈,是不是上帝搞错了,我等的人不是他?”妈妈说:“不是上帝搞错了,是你搞错了。”
初恋结束前我曾要他别再对我负疚,我说:“你没有对不起我,真正受伤害的是你自己。”直到今天想起他,我都会替他难过,甚至感觉是自己拖累了他四年。因而到最后我都没有告诉他那个秘密,宁可让他误会或恨我,也不要再让他悔上加悔地难受。人生没有对错;你死,我也未必活。做贵族和做市民都是一种无可指责的生活选择,只是生命的方式不同而已。所以不管他做什么,我都尊重、祝福和成全。初恋的结束不是因为他伤害了我,只是因为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最后也感叹说:“我们其实真有很多的不同,比如你信仰上帝,我这些年越来越相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多年后我跟Jasmine说,那就是《桃花扇》里侯公子脑后的那根长辫子。
无论是哪个年代,老三这类人永远是少数而孤独的,甚至很可能是倒霉的。我佩服老三在那么黑暗的文革为了逃避政治婚姻而一个人守在寂寞的野外勘探队,在没有遇到静秋前,他面对的也是无望的社会和命运,可是他还能如此阳光而激情地演奏出动人的琴声,以至于吸引了爱情的到来。他总算在有生之年遇到了跟他灵魂版本相似、才华相辉映、并同样爱他的人。如果没有静秋,老三的一生也不会这样热烈到让30年后的世代都动容。所以老三和静秋在相知相遇上比我幸运。艾米说,老三是个诗人。诗人不见得是写诗的,而是象诗一样去生活的人。作者说,老三生前多次提到《勃朗宁夫人十四行抒情诗》对他的影响,他自己写给静秋的诗也是那一类型。令老三神往的勃朗宁夫妇的爱情和婚姻正是他们“心灵的相知,才华的辉映,冲破世俗观念的勇敢,和令瘫痪病人康复的神奇”。我出国前夕整理行装时,妈妈用《勃朗宁夫人十四行抒情诗》换下了我当时想带在身边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本诗成了当年伴随我离去的惟一的书;十年后回国,我惟一带在身边的书则是《圣经》。周老师第一次遇到我时,曾问我喜欢什么类型的诗和小说。我脱口说:“我喜欢泰戈尔的诗,喜欢《勃朗宁夫人十四行抒情诗》。除了圣经,对我影响最大的是《简爱》和《飘》。”老太太说:“我从不喜欢古典的小女人的东西。我喜欢北岛的诗,我喜欢昆德拉的小说。”只论诗书,我们就知道各自的共同点和很多不能相似的地方。周老师和静秋同龄,却为了初恋爱恨纠缠30年。她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我初恋的人那么辜负我,我却饶恕他,甚至抱愧于他。我想,这也许就是她爱北岛,我爱勃朗宁夫人之故吧。不知道周老师读到老三的故事会有怎样的心情,可能不会像我这么掉泪。但我觉得她应是可以领略老三灵魂的人,早晚她会理解勃朗宁夫人的同类们对爱的情怀。
不少读者说,老三如果没死,和静秋结婚后慢慢也会变,现实和岁月的残酷甚至可能让他中年后还有外遇。这样推断的人还只是习惯从生活表象判断一个人,他们着眼的不是一个人生命的版本。我曾经的恋人曾像老三追求静秋那样挚爱过我,但他毕竟在骨子里没有那种底蕴,所以不但爱情经不起岁月和磨难的推敲,更由于我们灵魂版本不同,最后连价值观也大相径庭了。静秋曾对所有跟老三有点相似的、甚至名字里有“建新”二字的人有好感。她的先生长得象老三,婚前甚至也像老三那样对她很好,可是婚后却判若两人。这让静秋很长一段时间陷入无比的困惑。生活中很多东西可以模仿,生命却必须是活出来的。就好像中国仿造的LV包,logo、皮质、式样可以做得天衣无缝,不同的是若干年后,真的LV仍是风情万种,假的却破败不堪了。不过在这一天没有到来前,所有的LV都可能被大家看成是假的,因为假的已经遍布生活。我想,贵族之所以孤独,是因为大多数人不会读懂他们的灵魂。他们所追求的不是一般人看来不切实际的生活或者技巧性的浪漫,而是永恒的纯粹的心灵(这也是只有同类才能理解的)。老三若没死,他活到今世照样会是个很优秀的人。他在那么年轻时就才华出众,眼光久远。他的善良宽厚和责任感不但是对静秋才有,对所有身边的人他都尊重爱护有加。他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地位和才情而清高于世,相反到任何群体中都是平等亲和,迅速和大家打成一片。尽管这样,他在原则问题上却有着别人无法影响或改变的坚持。象老三这样的人到了中年,基本上就是《暗算》里的钱之江、安在天那种类型--面对感情静水深流,面对理想坚韧不拔,即使在失望迷茫中仍然从无抱怨,沉着睿智,不失钢铁般的意志力。这种人是男人中的男人,也许并不属于我们这个时代......
因为爱如夏花般灿烂,死才会像秋叶般静美。老三在去日不多时说:“我其实不怕死,我只是不想死,想天天跟你在一起……我喜欢静秋这个名字,听到这个名字,即便是我一只脚踏进坟墓了,我也会拔回脚来看看你……”小说对于两个人在诀别前的描述,让我不得不想到当年诀别故土和初恋时赴死般的绝望和恐惧,好象泰坦尼克号在两个年轻人生死拥抱的瞬间沉没于寒冷的黑夜。离开中国前夜,初恋的人最后跟我说:“从今以后你一个人会面临很多事情,可是无论你在哪里或遇到什么,无论我们还要等多久,你只要记得我爱你。”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句话对我后来的人生所给予的莫名的力量。我的人生若没有能为我挡风遮雨的爱和人,便只是一场荒无边际的旷野。斗转星移之间,爱情死了,我却还活着。静秋也好Rose也罢,我们一次次在孤寂的大海上吹响无助的哨声,不仅仅为求生,而是盼望爱情的复活。世界上总有一群很寂寞的人,是因着爱而生,并愿意为着爱而死的。因为爱情的光芒曾经如此照耀过我们的灵魂,改变过我们的生命,激发过超凡的能力。这些年里我一直在等待上帝的信实照亮我的今生,当我明白上帝的爱是怎样的以后,相信只有他才给得出永恒的爱情和灵魂。所以我常说,我若再遇见爱情,是奇迹中的神迹。
世界上比死亡更难更苦的莫过于等待。历史上的大卫在旷野中等了10年,约瑟在埃及等了14年,亚伯拉罕在游牧中等了25年,诺亚在承诺里等了100年,保罗在困苦中居然喜乐地等了一生。我常常想,不知道这些人有没有过绝望的时刻,他们又是怎么一次次绝处逢生的。静秋并非基督徒,她说,30年来她只有在神经够坚强的时候才敢想想老三的好。身为基督徒的我很能理解和体会她在喧闹尘世里的寂静心怀。我常说,人生有两件事是最奢侈的,一是爱情,另一个是做自己喜欢的事业。我至今最快乐的记忆,一个是初恋的日子,另一个便是在创作的状态里。可是近几个月我很有荒芜的感触,不但无望于爱情的影子,连事业和创作也越来越迷失。周围劝我放弃等待的声音越来越嘈杂,甚至有人从加拿大打国际长途来提醒我以结婚为己任。我体谅他们的善意而不能发火,无奈他们却不知我们这类人宁可死去也不要这种灵魂隔阂的善意的。我不想怀疑上帝的应许和恩典,如果你爱一个人,是不愿意去怀疑他的。我宁可怀疑是自己误会了上帝。但这样似乎更痛苦,在信仰和现实中有被撕裂的绝望。渐渐地,我连去教会、读圣经的力量也流失了,甚至不再祷告。灵魂离开了上帝,就会被各种自我的情绪占领。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近来遇事居然那么不耐烦,丝毫不见一个基督徒原有的温柔、和平、节制和恩慈。当这时,我正好读到了《山楂树之恋》,读到老三在同样无望的岁月里奏出的爱情之歌。我曾信手翻到书末,无意中看到一段文字:“老三生前把他的日记、写给静秋的信件、和惟一一张静秋六岁时的照片等都装在一个军用挂包里,委托他弟弟保存,说如果静秋过得幸福,就不要把这些东西给她;如果她爱情不顺利,或婚姻不幸福,就把这些东西给她,让她知道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倾其身心爱过她,让她相信世界上是有永远的爱的!”静秋在得到这些日记时,看到老三在扉页上为她留下的一句话:“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看到这里,我失声痛哭。
直到今天,这本书还有一半没敢让我读下去。直到今天,上海的雨还在滴滴答答。直到今天,我还是没有力气回到上帝的怀抱。可是我对上帝说,求他把我拽回去,我撑不住了。我开始一遍遍地听赞美诗歌,听一首哭一场,直到不再掉出眼泪,直到有个声音在心里告诉我一定会有办法走出去的。我一边做着手头的事情,一边开始赞美上帝。我知道在无望的黑暗里,希望的出路都是从赞美开始的。教会暂时去不了,我从一个很好的朋友那里得到启发,开始在网上找传道人的讲章,在家做礼拜。http://www.jidunet.cn/content/200801/011DW22008.html是我找到的第一篇。王大鹏牧师在这篇道中也正好提及生活和生命、影子和实质的主题。
大卫曾在无边的旷野里对上帝说,若他的苦难都是出于神,他便默然不语。在患难中欢欢喜喜的保罗曾说“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到这一刻为止,我依旧在前所未有的迷茫里陷落。只是,似乎是上帝借着这本《山楂树之恋》让我在最软弱最绝望的时候听到他对我说:“世界上是有永远的爱的!”有个年轻导演读完这本书后感叹说,《山楂树之恋》让还没有爱过的人知道怎样去爱,让正在爱中的人珍惜爱情,让失去爱的人相信,世上是有美好永恒的爱情的。 有朋自远方来静文是Yvonne的朋友,Yvonne是我的朋友。我和静文也总象朋友一样相待,我却不知道我和她到底是不是朋友。
静文突然要来上海。前些年她的IT专长很容易地帮她得到了移民加拿大的通行证。静文的先生便放弃了在南京很优越的工作,陪她一起去了温哥华,虽然再也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事业,只当了个数学老师,却一心帮着她实现她的理想--做一个影视制作人。静文如愿地在加拿大的电视台工作了五六年,忽然决定回国闯闯。于是,她的先生又义无反顾地护送她回了南京。谁都晓得,北京才是目前中国的文化圣地,静文努力地在北京找到了先凑合着的剪辑工作。没有背景和关系,要进这个圈子不容易,很多剧组都习惯了用老搭档。不久前,Yvonne忽然告诉我,静文和圈里一个知名的摄影师好了,刚跟在南京的先生提出了离婚。Yvonne问我怎么看这事。
我说:“她先生一定很难过。每个人都有感情和尊严。而且除了爱情,还有良心。”
Yvonne不作声,过了半天才说:“你一定看不惯她的做法。”
我说:“世事难说,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不过,that's not my style.”我不晓得怎么用中文表达最后一句真正的涵义。
60后和70后的海归实在是已经麻木了天南地北、妻离子散的现实。静文此来上海,便是转道去南京办离婚。据说另外的朋友都强烈谴责她,并警告那种圈里的人不靠谱。Yvonne说,不管怎样静文是为了理想不惜一切的人。我说:“那不是理想,只是欲望。如同不惜一切和不择手段是两个概念一样。”Yvonne懵懂无语,她一直难以理解我们常说的爱情,她说她到现在都无法体验爱一个人的感觉。Yvonne是个很老实很胆小的人,善良的她很神经质地提醒了我n次,千万不要跟静文提婚变:“作为朋友不好指责,只能祝福。”我淡淡说:“我不能祝福她,但指责也不能改变什么。提它作甚?”据我知道,静文打电话给Yvonne要求帮她祷告时,Yvonne说:“这是违背上帝意愿的,我不敢为你祷告。”虽然如此,Yvonne帮她买好了去南京的票。于是,我们三个在上海聊了一晚上。
这三个聊天的女人真是奇怪的组合。静文和Yvonne羡慕着我的外型,我却看着比Yvonne更中性的静文寻思,其实男人很多时候未必就会落在漂亮女人手里。
艺术创作无疑只能是我们这次的共同话题。从2007年中国最成功的几个编剧聊到李安的镜头处理风格。我在看《色戒》碟片时,窗外很诡秘的猫叫声居然让我一直以为是影片故意配上的绝对恰好的画外音,所以我们都觉得李安内心是有些病态的,是那种天生内向个性和长期压抑造成的发泄。但是谁也不会怀疑他的才华和内涵,更对他曾经在最潦倒时的忍耐和坚持抱以崇敬,因为做文化艺术,比做股票基金、房产IT都残酷都寂寞。至少我从自己写作的艰辛、静文从她北漂的不易中都能玩味这种孤独。于是,话题必须打住,不然将聊向谁也不愿去的方向。大家各自做自己的事情去。
我继续看我正做笔记的《山楂树之恋》。这篇小说讲的是文革中,因家庭出身不好而自卑的女学生静秋在下乡时和军区司令员的儿子“老三”初恋的故事。在静秋漫长坎坷的成长道路上,老三一直鼓励她、等待她,直到最后老三的鼓励一个个变成了现实,帮助静秋梦想成真时,老三却因为白血病去世了。静秋为了纪念老三,多年后在加拿大将自己的日记交给作家艾米,写成了此书。男女主角都是50后,算起来现在都是50岁上下的人了。但因为故事的纯真唯美和现在的物欲横流产生了强烈反差而备受60后的欢迎,在网上疯了一样流传,很多人读后都会为书里的感情和悲剧落泪,仿佛“伤痕文学”卷土重来。我一直想拜读却抽不出时间,前几日听说柳云龙击败张纪中买断了小说的电影版权。柳云龙是我最喜欢的中国导演和演员,我便开始去翻这本书。谁知读起来,竟深深、深深、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初恋记忆。
作家的文字在我看来很一般,但她对于人物心理变化的捕捉和刻画非常老到。估计作家也是50后,很了解那一代人的特殊烙印,换了我肯定写不出来,文革于我这个70后是很牵强的历史。但小说讲述的初恋和人物的确是感人至深的,尤其每次写到主人公之间那种很单纯很朴实很真心很细腻的言行时,我的脑子里都会同步出现十多年前自己的往事......虽然,我们的故事跟它的背景和结局不同,曾经的感情却如此相似。读到三分之一时,我竟不敢再往下读,只觉得它真实得要从书里跳出来,而如果它真能跳出来,把我带回到以前的岁月、带回到那个人面前又该多好呢?
和生活在盛世中自由率性的80后、90后的优裕相比,如果文革注定是50后生命中的无奈,对于60、70后而言,出国潮冲走了多少本来可以属于我们的爱情和平静生活?那种光环下的寒冷和凄凉只有潮水中的人自己知道,就象我们无法体会战争和文革给深受其害的中国人带来的动荡一样。战争和动乱本身有着丑陋的外衣,而我们曾经走过的路却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是通向天堂的,所以我们的眼泪只能被咽进肚子里。但其实在爱情上,我们跟经历战争和文革的那几代人是相同的--初恋发生时,我们没有自由和能力去跟时代和命运抗争,眼睁睁看着精疲力尽的爱情被潮水瞬间冲成泡沫。我想起他曾经似笑又似哭地自言说:“那是命。”他的表情至今想起来仍让我不寒而栗。他还说过:“我们无法选择过去。”那时的我竟是幼稚的,要过很多年才能懂得他很多意味深长的话。可是他却说他就是爱我,他说我跟别人不一样--她们生来是女人,我却永远是女孩。
很多很多年过去了,很多男人对我说的话我都不记得了,可是他说的每一句都在我心里;所有与我擦肩而过的人活得怎样都无关我痛痒,可是我却真希望他幸福。我越来越发觉当年我无法理解的他的某些成熟,反思自己对于爱情的无知。虽然几乎所有的人都说他辜负了我,我却反而抱愧于他。感情事,只有当事人自知。《山楂树之恋》中的爱情相比琼瑶亦舒海岩之类的故事是很陈旧的,但是后者从来不能让我感动,不能让我想到他,以至于躲起来无望地痛哭。现在的人无法理解那种纯粹的感情--在一生中最好的恋爱季节里,有一些人在被押送“天堂”的路上是没有权利接受爱情的,可是他们偏偏不期而遇。爱情在那个时候没有性,没有游戏,没有利益,没有肉麻,甚至也没有明天。明知道要生离死别却默默地无微不至地宠着你的每一天,倒数着我还能陪你多少分多少秒。这种感情可以在尚无互联网,更谈不上email和msn的岁月里让两个天各一方的人苦守寂寞。打几分钟电话要花掉半个月工资,写一封信要等上两三个礼拜。那个时候有人对你说“我爱你”,那是真的爱你;若他说“一定要等我”,你真的也会用尽一生去等待,虽然谁也不知道今生有没有可能再见到对方。爱情在我们心里,命运却不在我们手上。我记得第一次出境经过香港时,之前从来没有爱国概念的我居然在信里写道:“如果我们的国家也有那样的富庶和尊誉,自由往来于世界的我们便不必恐惧和无望,何至于承受这样的别离?”转眼十几年过去了,我们的国家真的不必再让她的子民如当年般背井离乡了,可是爱情呢?
我居然会失眠到午夜,听着外间里静文的鼾声匪夷所思,仿佛明天要离婚的不是她而是我。
我念起在德国的同学朋友和每一个封存过爱情的角落,想起十多年前读赵淑侠《我们的歌》。那本自传写一个跟我同岁去德国的台大中文系女生来到巴伐利亚读跟我相同的专业,在慕尼黑风雪弥漫的街头推开厚重的大学校门,艳丽的青春容颜,绝美的黑色旗袍,和悲惨结束的初恋。美丽的文字却看得当年的我惶惶然,他对我说:“我们不会那样的。”那个年纪,我视他为无所不能的依靠者,他的安慰、鼓励和呵护比今天的股票指数对我管用。股票指数永远无法让我用一个学期完成别人四个学期的课程,而且那是在每天打工18个小时的情况下。我在德国的学姐至今还感叹当年见到我们走在大学城里的惊艳。他还没到德国前,曾有个来德国的上海女子在大街上听到有人叫我名字,追了两条街要看看她大学同学的女朋友到底会是什么样子。而在德国被我视若无睹的追求者更对他谈虎色变,不知道能让我等待四年的是怎样一个男人。可是当我终于等到他时,袭来的却是《桃花扇》中李香君等到侯方域的绝望。去年我看新版《上海滩》里方艳云对许文强说:“你为什么不早点来找我!”,那句话的感受让我凄然泪下。当一个女子从冯程程无可选择地成长为方艳云时,不晓得是幸还是不幸。无论方艳云多好,即使再大的磨难他们都逾越了,最后却注定走不到一起。他说,这是命。十多年后我会想,如果他早一天甚至早几小时起飞,如果最后那个清晨我没有接到一个电话,后来会怎样?一个只有四个字的电话居然可以改变两个毫无防备的年轻人的命运。
如果用我今天的IQ和EQ,我想也许会有办法解决当时的局面(只是也许)。可是如果没有当年的结局,我也不会有今天的IQ和EQ。今天的我,已经过了爱上他的年纪。但是回想起来的初恋人,不是当年大家能用好坏去定义的。他只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人,是命运为他提供了机会,让他前功尽弃、覆水难收。而其实任何男人在那种情形下都可能那样做,却未必能像他一样敢于承担结果。明知要下的是地狱,还能笑着安慰我说:“好了没事了。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我去面对自己造成的后果。”在我成长的日子里,他是惟一向我说过“对不起,我错了”的男人,是曾对我用情最真最深的男人,是最后独自飞向残酷现实的男人。他在我们最后的时间里还是忍不住痛哭说:“是我害了你和我自己,也毁了我们的感情。”我却哭道:“是我错了。”他永远不知道这句话背后有个秘密,就像他不知道其实我很想对他说:“不要走,我要你留下。”可直到我看着飞机冲向天空,听到自己说出的是另一句话:“不能回头了,我们不要再见了。”那天我们互相叮嘱对方:“未来无论发生什么,记得,你一定要幸福,要好好生活。”
有朋自远方来的静夜里,我陪着一个要去离婚的女人,捧着一本不敢读下去的书,湿着一怀的眼泪,想起已经走远却还未老去的初恋。我想,如果时光倒流回那个月色下有白色连衣裙散出柔光的夜晚,如果有两个人不得不一见钟情,如果我必须是那个女孩子,我会背叛命运,背叛时代,背叛所有送我去天堂的人而告诉他--我要留下和你守平平常常的日子,老老实实地上班,庸庸碌碌地回家,本本份份地安身立命......哪里有爱情,哪里才是我们的天堂。 银耳莲子羹德国的朋友打来新年电话,说我之前在她电话上的留言听着竟还是那么年轻开朗,连她来德国探亲的侄女都惊讶说:“这就是XX啊,怎么是个小女孩?”我笑说,明春来德国,不晓得她们会看出我变化了多少。我想,这也许是上帝对我的补偿,因为我不像别的女子那样有家庭有爱情,他便怜悯我,给了我长久的青春。不管我怎么折腾,每天阅读练笔到这么晚,健康、容颜和身材却都无大碍。
如果是神迹,那更是应该珍惜,我日常的保养也是特别用心。入冬之后,尤其在意饮食的调养。每日炖冰糖银耳莲子羹,配以核桃和芝麻。任何人进入一定年纪,纵然外表再年轻,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有毛病或者衰老临到。何况现在各种污染都很严重,人生更是苦短莫测。唯有居安思危,倒也是养心的好法子。因为欲养颜必先养心。养颜不是一两天的功夫,是长年累月的积累。而且其实不必花大把银子,最简便最廉价的东西往往最自然最有效。
材料:
银耳、莲子、去核红枣、枸杞、冰糖
制法:
1. 将银耳泡开后,和莲心、红枣一起用冷水煮开。
2. 慢火炖至粘稠。(炖的时间因量多量少各异。我一次只炖两碗,尽量服用新鲜炖品)
3. 快好时才加入枸杞和冰糖。因为这两样东西不易久煮。10-20分钟后即可熄火。
4. 稍凉后,加黑芝麻粉和核桃粉各一勺,拌匀即食。
这是最家常不过的进补炖品。只是很多人误将它的服用时间放在晚间。事实上,睡前吃甜度高的食品会使血黏度增高,不利于健康。所以只要在家,我都在中午享用。银耳富含胶原蛋白,可以紧致肌肤。更重要的是,它的维生素D含量极高,帮助人体吸收钙质,这对女性非常要紧。莲子败火,红枣美颜,枸杞明目自不用说,芝麻和核桃更是养肾补脑、延缓衰老的圣品。
白天在家炖这些东西还有个好处。一边看书写作,一边闻着厨房飘出的温暖香气,我常想象自己在上世纪的北平四合院:炉子上烧着热腾腾的水,暖暖的水气弥漫在简陋的屋子里,窗外是厚厚的白色积雪,阳光隔着窗户纸把院落里的梅影递进来,照着书桌前颔首凝神的写字人--这才是属于理想、自由和青春万岁的人生。 休宝宝的处女航休宝宝第一次去看大海。出发前晚和当天上午,他都在电话里使劲告诉我,他要坐飞机了。我说,到了天空上,如果看到地面上的我,一定要跟我招手的。他说好的。我要他跟紧大人,不可以独自去海边顽皮。他说:“一个人会被大海卷走的,就变成精卫填海了呀!”可爱聪明的休宝宝不但可以复述“精卫填海”的故事,还会背诵甚至活用论语、三字经。在机场我又打电话给他们,刚通过安检的休宝宝兴奋地告诉我:“我马上要看到飞机了!我要坐飞机了!”我要他起飞前祷告。他说:“我一直在祷告的,就是这样:上帝保佑上帝保佑......”呵呵,我能想象他双手放在胸前,半闭着眼睛的虔诚样子,那声音从一个幼嫩的三岁小孩嘴里说出来真是好玩。
平安夜在教堂,休宝宝看到了别的小朋友扮演的“小羊羔”,失落极了。那本来是属于他的角色,因为他的妈妈中断了排练而错过了。回家路上,休宝宝望着车窗外一直说:“好可惜呀!”我对休宝宝说,要告诉他一个秘密。他问:“什么呀?”我说:“我好爱好爱你!”他马上悄悄跟我说:“我也好爱好爱你!”然后我们对着笑起来。休宝宝继承了妈妈的漂亮眼睛,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小孩子有这么柔情楚楚的眼神。但是休宝宝的肤色很黑,手背是黑的,手掌是白的,尤其和白得出奇的朗朗双双在一起时更黑白分明。于是外公给了他一个外号“印度小白脸”。大哥哥总说,休宝宝的气质在小孩子当中很少见,尤其上镜。而我们做阿姨的都认定这个双子宝宝长大了绝对是个大帅哥。休宝宝很羡慕比他大14岁的哥哥,因为哥哥在国家队,经常和休宝宝崇拜的姚明在一起。长大要当姚明的休宝宝很讨厌娘娘腔的男孩子。有次我们坐车路过一个“好男儿”的广告牌,我说:“你长大了可不要变成这个样子啊!我们不要做贾宝玉。”休宝宝马上大声说:“对!我们要做真宝玉!”我愕然失笑,无言以对。
我给休宝宝起了一个外文名David,希望他长大后象以色列伟大的君王大卫一样勇敢、智慧,蒙上帝的喜悦和祝福。不过很多时候我都习惯叫他“小宝贝”“小心肝”。他妈妈更是叫他“性命”,进而简称“命”。这个让大家极尽肉麻的小宝贝有着很敏锐的审美感觉和惟妙惟肖的模仿能力。我们把他搭的积木拍摄下来,取名“休宝宝装置艺术作品N号”。休宝宝的音乐天分很早就流露了,坐在钢琴边总是一副大师的样子。电视剧刚放几集,他就能把主题歌唱下来,虽然根本不懂歌词是什么,却听得我们瞠目结舌。从小听惯莫扎特和舒伯特的宝贝看音乐会全神贯注,从不吵闹,而且会带头打拍子,节奏极其精准。他最爱CCTV音乐频道的古典音乐节目,自己站在小凳子上,三个小手指捏住一根筷子,或悠扬或铿锵,无师自通,指挥得气定神闲。曲终,他一手放在胸前,对着四周微笑鞠躬的样子优雅从容。广告时段,我们谁也没有留意闪过的一个美女镜头,休宝宝反应奇快说:“还是这个阿姨漂亮。”我们转头看过去--李嘉欣,小帅哥的眼力超尖!再给他看别的美女明星和主播,他就摇头。最后说还是他妈妈和我漂亮。可是他偶尔看到妈妈和我戴眼镜时,会爽朗地说:“Hey!你们还是不戴眼镜好看!”
休宝宝两岁的时候有了一个叫“九九”的女朋友,比他大了一个半月,算是姐弟恋。休宝宝深得岳父母大人的喜爱,承诺如果他将来娶九九,就会得到岳父家的庄园。不过休宝宝不稀罕。有天他跟我说:“没劲,女朋友不漂亮。”我问:“那么谁漂亮呢?”他不好意思地说:“沙菲漂亮。”沙菲是休宝宝的同学,沙菲午睡的小床就在休宝宝小床的隔壁。我问他:“沙菲漂亮还是双双漂亮?”休宝宝说:“双双漂亮。”我说:“那么让双双做你女朋友好不好?”休宝宝说:“双双太凶了。”我们哈哈大笑。
休宝宝有时会很落寞地告诉我说:“我想双双了。我每天晚上都为朗朗祷告的。我长大了一定跟双双一起对朗朗很好。”听熙熙说,朗朗的康复大有进步。而双双一个人在德国的幼儿园会寂寞吗?她听得懂德语了吗?我们都很想念小天使朗朗和小公主双双。双双经常在电话里瞎编说,幼儿园有个黑小孩欺负她(熙熙说,双双的幼儿园根本没有黑人小孩)。可是休宝宝会在电话里压低了声音狠狠地说:“双双!我明天来救你!”那个时候他好象忘了每次双双抢他玩具,他都打不过双双。
双双在德国度过了第一个圣诞节,学会了唱德语歌。可是大家听不懂她的歌词,猜了半天只破译出一句。双双唱:“早上好,篱笆高!”原来是“早上好,Liebe Gott(亲爱的上帝)”。等休宝宝从海南回来,双双就会来电话献唱她的“篱笆高”。
等休宝宝从海南回来,他就要被送去跟外国老师学英语了。可怜的小宝贝,中国的当代教育真是摧残儿童天性!在世界所有的国家里,休宝宝知道最多的是德国。他总是说,双双和朗朗在德国呢!德国的飞机最好,德国有赛车,德国有奔驰和宝马,还有戴着红帽子的大灰狼。
“休宝宝”是我叫他的专用昵称,因为他说我们是好朋友。每次我去学校接他,他都会兴奋地拉着我,主动介绍给要好的同学甚至门房的老师。休宝宝不喜欢说自己在“幼儿园”,他喜欢说“那是我的学校”;他也不说“我的小朋友”,只说“我的同学”。有次看完电影,我送他回家,他坐在出租车上忽然问我:“你是不是要走了啊?你今天能不能留下来陪我啊?”我说:“不行啊,小宝贝。”他问:“那你的家在哪里啊?”我一时语塞,说:“我没有家。”休宝宝抱着我说:“我舍不得你离开我!”不知道为什么,休宝宝有时会让我想起自己初恋时的爱,隐约着一丝辛酸的滋味。
我不是一个喜欢小孩的人,甚至可以说非常不喜欢小孩。但是,有些孩子,我却爱极了爱极了他们。 圣诞烤鹅妈妈的凡尔赛宫终于完工入住了。面对动物园天鹅湖的新家被她摆弄得很有些法国和西班牙情调。虽然以我的标准只能打70分,但不能不承认,偌大的上海有我家太后这般审美、见识和聪明的女子确是少数,至少她没有象很多中国人那样,把家装修成宾馆状。
新家太大了。每次去看他们,都让我觉得,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真正惬意的需求其实不需要很多,可人的欲望却实在可怕。妈妈说,凡事要感恩。的确象我爸妈这个年纪的中国人,能有这样的生活是幸福又幸运的。我们坐在开着地暖的大房子里,讨论圣诞树怎么装饰、平安夜几时去教堂、我送的欧洲贵族巧克力好吃不好吃......白色镂空的花园桌椅寂寞地呆在宽阔的阳台上,谁也不敢离开暖烘烘的房间,跨到上海户外的潮湿寒冷里去。妈妈说,阳台太大了,做成玻璃暖房后才会干净漂亮。
我给休宝宝的圣诞礼物是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译本的文字是我精心挑选的。安徒生在那篇举世闻名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写到的圣诞烤鹅,在我曾经幼小的记忆里留下了不能磨灭的神往,以至于我每年在德国的平安夜自己烤鹅款待朋友时,都会想到可怜的小女孩在短暂的火柴光亮里望见的那只会跳舞的鹅。
材料:鹅,苹果,酸梅干、葡萄干、洋葱1只、肉馅少许
佐料:胡椒粉、辣椒粉、姜粉、盐、酒、蜂蜜、醋少许
制作:
1. 将光鹅洗净内外,抹干。
2. 把胡椒粉、辣椒粉、姜粉、盐和酒调匀,涂抹在鹅身内外。放在通风处码味24小时。(12小时后可根据各人口味,或将蜂蜜、醋和热水调匀淋在鹅外身上,这样烤出的鹅表面更加金黄爽脆。)
3. 苹果、洋葱切丁,和梅肉干、葡萄干、肉馅混合在一起做成馅料。
4. 取一整只苹果塞住鹅臀部的洞口,然后把所有馅料填进鹅的肚子。用针线缝住鹅身。
5. 烤箱预热200-220摄氏度。把填鹅放在烤盆的铁网格上,覆盖锡纸,置于炉中央位置烤4小时。
6. 两小时后,每过半小时就用叉戳遍鹅身,尽量让皮下的油脂滴流到铁网格下的烤盆内。期间可以翻身,直到烤熟为止。
我把自己当年烤鹅的经验回忆出来写进博客,只是一种纪念。仅有这个方子,不见得每个人都能烤出漂亮又好吃的鹅--很多时候,烹饪和艺术一样,所需要的不是手艺,而是心灵。就象安徒生写卖火柴的小女孩,用的不是文笔,而是灵魂。 护手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漂亮的,呵呵,没有自恋到那种地步。所以每次听人说我漂亮,如果不是恭维,我便奇怪他们是怎么定义漂亮的呢?但我比较幸运,有一双长得不错的手。 小时候因为这双手,差点被选去学民乐。要不是爸妈极力反对,说不定我现在成天抱着个琵琶叮叮咚咚于“十面埋伏”,人生自当是另一番光景了(但其实,我很喜欢古筝)。而爸妈当年反对的原因是,他们觉得我更应该学钢琴或小提琴。我的手几乎被公认是弹钢琴最好的手型。手指较长,跨度很大;指甲大而饱满,即使不留长指甲也是纤纤然;很难想象如果有一双指关节粗大的手在钢琴上摸来抚去会是怎样的感观,而我的指关节非但不象常人那么突出,且极其柔和。曾有个人说,我的手握在他手里,让他第一次惊讶原来一个人的手可以那样柔软,难怪古代人用柔软无骨来形容女子的手。 现在每次回家看爸妈,如果没有保姆在,洗碗的工作总要我抢一番才能到手。妈妈的理由是,家务会破坏我漂亮的手。挑剔如我家太后,却从来对我的手赞赏有加,她总是说:“这双手不但长得好,还能烧一手好菜,烤一手好蛋糕,做一手好衣裳。偏偏又写一手好字好文章外加弹琴画画。”只是妈妈没见过,留学之初我在餐馆打工,这双手不但在吓人的水里泡过无数次,还能一下子端出四五个餐盘。这双手做过的苦差事之多之繁,大多数女人是无法想象的。就象看我的外貌,不会想到我埋去过多少往事。 一个人的手是年纪和身份的象征。手的保养非常重要,尤其是冬季。我自己的习惯是:晚上经常在热水中放三调羹醋,然后把手泡在里面十分钟左右;洗净醋味后,用橄榄油涂抹全手,戴上柔软透气的棉纱手套后上床睡觉。第二天起床时,手部皮肤在足够的温度中已经充分吸收了营养。白天洗手后不用护手霜都没关系,即使用也只须很普通的护手霜抹手即可。 再别杭州若世上果真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就只能是杭州的秀色。而她最为曼妙之处,是淡定怡然地站在上海身边,却能以另一种高华的姿态使人忘却上海。我在中国很多地方都难免想上海。唯独每次在杭州却深深体会,为何宋皇不惜亡国倾城,也要错把杭州当汴州。
不洗脸的女人
平时出差,再近的地方也都飞来飞去。其实短途郊游最开心的是坐火车,就象英国人喜欢说“为什么不能象维多利亚女王那样,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坐着火车前去温莎城堡呢?”
周老师无疑是出门最好的游伴。到了杭州,果然先被她吓一跳。我突然听说要先去酒店check in。可前晚她还在电话里改变了原定留宿的计划,决定当晚回上海。因此我是轻便出门的。大小姐虽属不折不扣的外“貌”协会会员,出门却从不随身带口红粉底之类的彩妆品,手袋里连梳子镜子都找不到。我从不补妆,总觉得那是很做作且缺乏自信的。周老师惊讶地问:“我说了当晚回上海吗?”我简直遇到了老顽童,前晚她不但说了,而且还重复过两遍。而当我苦笑说没带任何洗面奶、卸妆油和护肤品时,周老师突然想起来,她竟也忘了带洗面和护肤用品。
这便意味着,当晚的杭州,有两个最要面子的女人将不能洗脸!
不管酒店多么惬意,这一晚我是局促的。此行不但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跟人同居一个酒店房间,还第一次不洗脸。我想象次日脸部会出现怎样不堪的景象,终在沉沉中睡去。幸好第二天的脸,除了干燥外没有大碍,甚至以考古学术语可说是“妆容完好”。
我还是给上海的美容师发了短信,预约回沪后抢救皮肤。美容师肯定了我的做法。当遇到上述困境时,宁可保持淡妆一夜。不然不适合的洗面奶或肥皂既无法彻底清洁,又会让毛孔积累污垢,引起过敏。而且洗完脸没有护肤油保湿,肌肤会更干燥,若引发皮肤松弛便不能想象后果了。当然一夜不卸妆睡觉的处理是万不得已,如果经常这样,青春就真的去而不返了。
拖 油 瓶
我对David的印象一落千丈。
当周老师说要带上这个外国实习生一起去杭州时,我便隐隐预感,老太太这回要添个累赘了。平素我不喜欢把外国人和中国人凑到一起玩,两种文化思维的差异是无法用语言来弥补的。就象中国人不能应和西方人的幽默,而西方人无法玩味“杨柳岸晓风残月”。
David修的是社会学,可据我观察,他只是一个读过书的人,并不是一个读书人。要他与我们一起沐浴江南风情,必定是高难度的。周老师类似很多中国人,对洋人是一概的热情周到,甚至请他吃饭喝咖啡,忘了他只是个实习生,不过有一张外国面孔罢了。这对于一个联合国的研究机构是非常有失分寸的。很多外国小瘪三就是在中国人几近媚外的友好中摇身变做上流人,却在骨子里把中国人的善意视为cheap。
从我们约定火车站出发起,David就迟到近一小时。一个德国人居然会迟到!这简直是世界上最不能容忍的。而且让两位女士等他这么久,期间也没有主动来电作任何解释,反是我去了电话找他。身为礼仪之邦的国民,我和周老师不仅没有责怪他,还帮他买好车票。他却始终连一句对不起或谢谢都没有。听周老师说,David在嘉定实习时,整天被一群刚大学毕业的幼教女老师围着。乡下地界稀罕外国人,好吃好住地把他奉若上宾。据说实习结束时还要我们研究中心派车派人去接他回上海,引起了周老师最初的不满。
周老师在途中买食物时,这个被宠坏了的年轻人居然对着老太太说“我渴了,要喝奶茶”。周老师的饼干,最后他都拿去吃了,也不问问别人是否需要,似乎他是此行的中心人物,别人照顾他、为他花钱都是应该的。我还是回到中国才见识了这么疏于教养的德国人。
一个男人若不能成为勇士,就要成为绅士。
绅士就是象钱老师那样的。画家钱老师早年竟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系,有着极斯文极儒雅的江南名士风范。他和周老师是几十年的交情,特地来酒店接我们,开车同去梅家坞品龙井,又去杨公堤散步。钱老师给周老师带了一枚南瓜状的柚子,并在柚子表皮上刻了线条流畅有力的划痕。造型漂亮的柚子在车里散着透人心脾的清香。这份自然又贴心的礼物只能出自钱老师这样精于细腻生活的江南才俊之手。岁末大约是杭州最美的时节之一,林叶因昼夜温差呈现出红黄绿等不同的色彩层次。有些近似德国的十月,却多了几分云烟缥缈的仙韵。杭州人真是会生活,什么三台云舍、问樵处......连农舍的名字都取得如此诗意。我沉浸在遐思里,David却在边上喋喋不休地问我山路边的交通灯为什么闪烁不止。有时候,听得懂外国人说话是一种无奈的痛苦。
在我全神贯注于乾隆帝的碑拓时,David拿了树枝去玩泉水,结果他的数码相机掉进了井里。大家手足无措之际,钱老师找来了工作人员把相机打捞了上来,又亲自用泉水洗净了机身。看一个教授级的长者这样维护上窜下跳的外国宝贝,我不能不佩服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细心、慈爱和宽阔。钱老师一路和周老师畅谈往事,他们的聊天涉及了各自的阅读、旅行、创作、婚姻家庭和朋友同事。我享受着他们的聊天,同时被山路两边酒红色的秋叶一路吸引。David遍地找他的石头,说答应了朋友,带一块中国的石头回去做礼物。周老师建议我们就在当地农家用晚餐,我和钱老师都觉得好过市内的豪华酒店。David却没大没小地说:“我要吃川菜。”我对David说:“刚才我在路上已经跟你说过了,这次来杭州主要是周老师会朋友,并带我来玩,以谢我引进的欧洲项目。恰巧你来上海实习,我们就顺便带你来看看中国最美丽的地方。所有这里的活动包括吃饭由主人决定,我们听从安排。”
David觉得无聊极了。他不能被捧作杨公堤的月亮,他不得不跟着三个中国人在看不懂的风景里转悠。他问我“走路”还要持续多久。我说我们都很喜欢散步,钱老师每日要走两小时。听说那些幼教老师曾带David去玩游戏机,他开心极了。可惜,杨公堤没有电玩。David问我,是不是所有中国的桥都有一个名字。我点头说:“就象所有街道都有名字一样。”这句不经意的话惹出了脑水肿的德国大学生一连串问题:“为什么要给桥取名啊?”“我们不用象住在街上一样住在桥上啊!”曹雪芹把某些人定义为俗物,而我们根本是带了一个蠢物在身边。起初我还礼节性地跟他讲解一些名胜风物,现在越来越懒得搭理这位国际友人。周老师说:“David觉得寂寞了。是不是我们光顾着聊天冷落他了?”我说:“不,是他不能进入我们的状态,我也实在跟他无话可讲。”每个初到国外的中国人遇到陌生又无聊的交际活动,都知道要忍耐并入乡随俗,何况一个社会学专业的27岁男生更应该对异国的人文民俗具备好奇和尊重。客随主便是国际通用的教养。
寡言的农家伯伯憨憨地看着我们微笑。点菜时,钱老师特地用杭州口音关照他“做得淡一些”。那嘱咐听起来,江南男人的体贴周到尽在不言中。是夜,我们坐在朴素简陋的农舍里吃着只有农人才能享受到的最自然醇香的梅干菜炖肉,还有清爽的丝瓜、可口的水芹,诱人的鸡汤鲜到命里去,连豆腐都象鸡蛋清一样软酥酥的温柔之极。我和两位老师都说,巴不得就此做了山农,天天过这样的神仙日子。David吃完他爱的白米饭和花生,便没了心思听我们神侃,当着大家的面一会儿高高地翘起腿想引起我们注意,一会儿出去逗农家的大狗玩。回来见两位老师的聊天仍有欲罢不能之势,便问我:“从这里打的到我们住的酒店要多少钱?”我摇头说不清楚,深山野外哪有出租车?David说,不如我们俩先打的回城市。我说:“不可。这么做是极其无礼扫兴的!”David反问:“难道他们这么聊天也是有礼貌的吗?”我怒了起来,心想一个27岁的中国男生会远比他懂事成熟。David又问:“你能知道这餐饭是多少钱?”我答约120。不料,他拿出30元的钞票径直递给周老师。这一突然的举动把所有人弄懵了。我奇怪他一路任凭我们为他买单,为何突然要AA这一餐。David说,他希望明天回上海去工作,要我把这话翻译给周老师。我笑吟吟地对他说:“我不是你的翻译。”这句话使他忽然明白了我一路对他的容忍,不再做声。看在上帝的份上,我终没说出:“滚回你的国家去,表在这里给德国人丢脸。”两位老师赶紧把钱退还了他,匆匆结账,意犹未尽地往外走。
周老师悄声对我说:“你真说对了,我后悔带这个戆大儿子到这里来玩。真是煞风景啊!”我说:“这小子极度缺乏团队素质,将来在德国公司等级森严的环境里工作,会被整得很惨。”“小鬼头--”我和周老师异口同声地迸出这句“上只角的文明上海人”最文雅之骂人话。
牙买加咖啡
直到我们离开杭州,周老师还在回味那晚的牙买加咖啡馆。
被David闹回酒店后,老太太不尽兴,拉着我出去随意找到一间叫“牙买加”的咖啡馆,我们不仅可以清静地面向西湖夜色,还发现了这里的每张桌子表面都烙着后印象派油画。满是西班牙风情的艺术氛围让我们惊喜不已。周老师说,无论如何要尽早把David打发回去,不然我们非但玩不痛快,连工作都谈不了。“这是一个缺乏社会能力的社会学人。”我的评语笑坏了周老师。我们都感叹,如果跟我们一起玩杭州的是灯灯该多好。我说:“现在您能理解为什么我好多年都没法爱上一个西方人了吧。这跟贵族历来拒绝和外族通婚是一个道理:精神上的融合是最难的,但是对于我们这类人也是最重要。”
浓醇的热巧克力兑着比例恰好的朗姆酒,这间咖啡馆撩起人无穷的回味。周老师忽然问起不久前跟我玩game的那个男人近来有何举措。我笑说,他毕竟是我在复旦的学长,智商很高,又阅女人无数。起初我还真高估了他,而他却低估了我。他做梦都猜不到我不小心发现了他的秘密。我可以不理会男人的贫穷、平庸甚至软弱,但是不能不鄙视猥琐的男人。我不是飞机上供他勾搭的空姐。周老师说,这都是我们知识分子的洁癖作怪,其实跟他做个普通朋友,陪着说话也好。我摇头说,以大小姐的时间金贵和见识品位,与这种草根阶级玩在一起太丢脸了,即便他是一根复旦的草又怎样?这年头,读过书却没有文化的男女太多了。看他的表情和思路,和他手上黄灿灿的表,还有他喜欢的暴发户餐馆,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能被我看作朋友的人总有某一方面是受人尊敬或喜爱的。而这种男人做情人不齿,做朋友不配。何况我到哪里都不缺朋友。只是出于基督的怜悯和体恤,我不去戳破他的难堪,尽量用微笑面对他罢了。我无法象老到的女人那样跟他互玩game,因为宽容不等于同流合污。呵呵,即便这样,他或许还当我的宽容是非他不爱了呢。现在的男人自我感觉好得都把自己当根葱,谁稀罕拿他炝锅?
不过,这种玩人让我从另一个角度又领会不少人性。看一个人,是不能仅仅用人品去衡量的。这个男人是典型的上海市民阶层,人品是不坏的,也没胆子做伤天害理的出格事。他不过就是想招惹女人玩玩游戏,以证明自己的魅力。这不是一个坏男人,只是一个情商低下的可怜人。他的自信后面有着极深的自卑,因为从来没有真正被爱过,他在曾失败的婚姻和眼下不能满足的恋爱里扮演的只是被占有的角色,快40岁了都不知道真正的爱可以让男人充满智慧和成熟的能力。所以他潜意识里是极端孤独、极端害怕失去和空虚的,只能靠作弄挑拨异性的感情来提升自己的信心。即便真爱掉在他头上,他也无法识别和承受,因为玩久了游戏,他已经“爱无能”了。这类老油条在当下35-45岁的中国男性里为数众多,不是他们人品不好,而是情商太低。情商低也有不同的等级,玩游戏的男人是最低等的,因为这种人缺乏正确认识自己的能力和勇气,也不会为别人着想,有贼心却没贼胆,更不具备光明磊落的男人气概,所以智商再高也难成大事。在这种不成气候的物种身上浪费时间岂不授人以笑柄。
周老师惊讶地望着我说:“这真是一个新奇的总结,好象是很有道理的啊!不是人品,是情商!”我笑说,睿智的男人是通过婚姻造就出来的。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婚姻都一样,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世上的聪明男人也是差不多的,蠢男人则各有各的蠢法;女人亦如此。老太太哈哈大笑,进而若有所思地说起那个令她困惑三十年的初恋情人也可用情商低下来定论,而这个定论让她忽然在三十年的迷惑里有所顿悟。
可爱又灵秀的灯灯曾说,我们是踩着男人的肩膀成长起来的。真的很对呢!家庭遗传的单纯让我起初总把人往好的方面设想,因此常在第一眼看错人。这些年我的眼睛过尽千帆,早年需要花四五年看一个人,后来一两年,再后来大半年、两三个月;而现在,最多一个月,且只见两三次就能从细节上识别一些原则性的真相。女人的成长对于情商不可靠的男人来说是可怕的。难怪人都害怕中文系女生,张爱玲23岁时就能象X光透视仪一样看透他们最深的阴暗,岂有不怕之理?只是于我,学着让他们把我当傻瓜才有趣,微笑着观摩他们免费上演的一出又一出自恋的皮影戏。只可惜,大小姐反消遣他们的时间和心相不太多罢。
我推荐周老师近来在网上读到的一篇帖子,说我们这些玩转笔杆的剩女们牢牢拽着灵魂里的高贵不放手,是注定要孤独的。老太太脱口而出说:“写这帖子的男人一定是被剩女抛弃了。”我们同时大笑。其实他们怎会知道,孤独对于有些人而言,是妙不可言的享受。
朗姆酒恰恰好地混合在咖啡里,若比例不对,喝得再多也品不到绝美的滋味。
爱情不再来
第二天一早,我们把事先买好的火车票给了David,让他自己打的去火车站换票,提前回上海“工作”。David却似乎想跟着我们蹭完早餐再出发。周老师毅然挥手拦了的士,把1米87的他塞了进去。我们转身进了后面的出租车,直奔香格里拉享受我们的早餐。
甩掉“么亲头”的拖油瓶,我们来到改名香格里拉酒店的杭州饭店。清晨从东门前巨大的半山喷水池边望出去,感觉置身于浩瀚的云山雾水。难怪这里一直是接待最高元首的酒店。沿着东门长而幽静的玻璃山道,可以发现一个白天喝咖啡的好去处,落地玻璃外古榕树硕大撑天,宁静高远,清幽如世外。我们点了一桌丰盛的西式早餐,坐在餐厅的大露台上晒太阳。露台上只有我们两人用餐,杭州的服务员较之上海等大都市是特别的贴心纯朴,露台外面是袅娜的香樟和灿烂的银杏,隔着疏密参差的树冠便是晨光里的西子湖,是苏堤和白堤交界之处,杨柳依依。
周老师说,送走了活宝,跟我在一起连聊天都别有意趣。我说幸好她是女的,我每次独自旅行都桃花一路开。有次在巴尔的摩遇到个很傲的家伙,去华盛顿的路上我给他讲故事。从华盛顿回来,故事讲完了,他就神魂颠倒傲不起来了。不过这人很有才气,情商也高,不担心他会脑子糊涂,给他讲故事只是杀杀他的傲气。老太太呵呵笑不止。我笑说,有个圈里的人曾告诉我,说我眼角有一抹很特别的东西,会让人不知不觉把我无意识的话回想半天。周老师说,昨晚我们聊到的情商和初恋话题真的让她整晚没睡着,一直想着她在三十年前的初恋。她一边娓娓说着自己的故事,一边说,我每段经历都让她觉得离奇得可以写书,但其实我真正爱过的只是初恋的那个人。我不置对否,沉思对之。
这露台曾是毛泽东每次在杭州进早餐必选之处,且只允许上官云珠一人作陪。一个伟人和一个美人曾在这里,透过香樟树眺望西湖,风光旖旎。
午后,我们如约和这厢的出版人谈奥地利音乐交流项目在浙江的推广。大家欣然前往断桥边喝茶。一碟花生、一份香豆,阳光隔着柳色披在各人肩上,耳边尽是名士们说许仙、道白娘子的风趣文雅,一派的江南口音,柔软秀丽。秋风起,飘来远处工人开挖湖泥的淤气,闻着竟也是合宜的了。杭州的文士和江南的山水一样,脱不去自然主义的和谐悦目。一件很旧的棉质上衣随意套在他们身上,善意又秀气的笑容万般斯文妥当。我记得每次来浙江出差,开无聊的技术会议时,我就把会议桌边的工程师一个个在脑子里PS成古装造型。这些浙江男人谈不上帅,但各自清秀,若给他们带上头巾披上氅衫,有人象书生商贾,有人似渔樵耕夫,实在好玩。
分别后,周老师笑说:“你看看这些杭州的男人,包括昨天的钱老师,一个个儒雅细腻,自然随意,却又能把一切帮你落实得体贴周到。”老太太调皮地学着他们没有翘舌音的语调,让我跌笑不已。却忽然听老太太言道:“不过,这样的男人给我们做老公,我们肯定是不要的。”我笑笑,同样不置对否。只说:“其实我步入婚姻最大的障碍是我的英雄主义情结。”周老师也是一个崇尚精神、享受生活的浪漫女子,但我们总还是有着很多的不同。比如,她幸运地提前一个时代出生在上海。而我正年轻着的上海,却是个没有血性的苍白的城市。
周老师和教育家朱静逸老师约了谈教学开课。我怕无聊,告假独自去白堤散步,看半湖残藕里的夕阳西落。一路想起跟妹妹第一次来平湖秋月的光景,转眼已弹指19年。水边巨大的香樟树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大如天盖、几近水面的树冠让我忽然想到大伯伯临终前跟我说过的圣约翰大学独有的天堂般的香樟树。从西湖美术馆和浙江博物馆看了一圈出来,走过楼外楼,便是久别的西泠印社。拾级上山顶,是眺望西湖的最佳所在。石阶两侧,一石一竹淡彩勾画。一路看过去的书法,笔画里无不饱含山水精神。而到了山顶望见的群山远壑让人忍不住又回想方才水墨间一勾一画的气韵。“曾经有人真就是这样生活在这里......”我漫漫地神往着与我已经隔绝的岁月,好象神往隔绝了的爱情。
我知道,爱情不再来。就象杭州的美丽一样,爱情永远都在,爱情永远不会老去。爱情,甚至就象上海身边的杭州,人皆可遇,毫无神秘可言。只是各人有各人的玩法和体验。于是,勾勒出的笔画也是大相径庭。
天色将晚时,我在六公园的音乐图书馆跟周老师会合,启程回上海。我在归途中说:“我觉得,初恋不是爱情的全部,甚至不见得是爱情,只是最初的恋情罢了。”虽然对于我,爱情的发生除非神迹。但我始终很感谢上帝,在我一生最初的回忆里有一段惊心动魄的往事。也许,当年的我们预感了此后将无法再有这样的刻骨铭心,所以预支了一生的悲欢离合。这段往事让我后来不管在多么荒芜萧索的岁月和环境里都对爱情充满快乐的神往,那快乐甚至湮没了岁月在我身上经过的痕迹,这是常人无法理解并做到的。
回到华灯漫天的上海,爱情和初恋的话题是无法继续了。城里,人人都在忙,忙着抢钱、抢房子、抢男人,甚至抢超市里冷冻的鸡翅膀。告别疲倦的周老师,我走过戏剧学院的草坪,饶有兴致地观看今年露天上演的最后一场话剧《皮尔·金特》。回到住处,见有北美两个哥哥发来的邮件。我回复他们说,刚从杭州回来,刚看完易卜生;爱情不再来,但生活却是那么美好--在没有男人骚扰的前提下。 今生的阳光 前世的午后我象入定似的写作以来,很拒绝对外的应酬交际。有德国的学长从北京来上海出差,我答应了他在瑞金宾馆一起喝咖啡。
深秋季节免不了又要穿上黑色高领羊绒套衫和黑裙。我在外面套了一件夜蓝色的羊毛罩衫。简约的绒线外套有着刚好的衣长,宽大的领片和袖子只有在上世纪林青霞时代才能见到,但于我,它远远好过现在流行的花花绿绿、皱皱巴巴的韩版服装。我总是搞不懂中国人哈韩的心相怎会那么好,韩剧固然有它独特的地方,但里面大多数服装的品位如此平庸却得到泱泱大国的追捧。可见我们生活在一个怎样小家败气的世代。妈妈一直说,蓝色对于我家的女孩是可以百搭、百变的服装颜色。我知道这件蓝色开衫的搭配看似不经意,却会在不知不觉中抓住人的视觉神经,因为它莫名地具有一种知性大方的说服力。耳环和戒指是孔雀蓝的宝石,因有三分的复古设计,即使在光线下也只透着低调神秘的气息。我刻意戴了一枚威尼斯独制的蓝色琉璃项链坠,对欧洲有深刻感受或者具艺术底蕴的朋友才会识别出这枚手绘挂件的特殊玩味,如弥漫在水面上的蓝色夜光,宁静地绽放着华丽。
午后,我走在满是慵懒阳光和落叶飘飞的瑞金路上。想起小时候和妹妹跟着爸爸妈妈在剧院看戏的光景。总是在太阳光很温暖的礼拜天,走在那段岁月的颜色里,或在剧院门口的大厅里看着爸妈跟同学同事说话。厅堂明亮高华,外面也总是油画一样的旧租界马路和树荫。爸爸的格子围巾的系法是那个时代年轻知识分子最常见的,出身文艺界的妈妈穿着天蓝色呢外套,简单却精致的包钮,鸿翔公司量身定做的款式。无论在哪个时代,象妈妈这般的女子都是不折不扣的美人,且是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提到的只有上海淮海路周边才能培育出来的美人。有次姐姐对她的朋友说:“我有个婶婶很漂亮,即使现在老了,脸上都是皱纹,还是很漂亮。”女人得以如此,还嫁得这么好,实在很幸运。而那个属于她的年轻时代是那么的奇怪,红色的革命和灰色的天空,我们却经常跟着爸爸妈妈走在温柔宁静的旧租界阳光里,去看一场场话剧、芭蕾和京剧,尽管只能是革命样板戏。
休宝宝两岁生日时,爸爸妈妈牵着外孙的手同样走在淮海路上,带他去看他人生里的第一场戏--德语版的儿童音乐剧《神童莫扎特》。我曾说,当我们在三岁前的年纪应该是一生里最最快乐的,可惜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什么;等到我们能够知道什么的时候,却不得不失去一些快乐。
大约3年前,我也是在这样的季节走过满是法国梧桐的大街,去瑞金医院探望一个病人。现在想起来,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见他。这个男人,在他生前和身后,我一直无法想象和理解他的真实心思。他很匆忙地走了,留下一个不堪的乱摊子,任凭被他牵累的女人和孩子受罪。身为早稻田的法学博士,他给刚出生的儿子取了日本名字。在瑞金医院见他时,他尚存着很强的求生欲。我在心里叹息,曾请他和他太太吃了他人生里最后一次日本餐。那个时候,我看见他年轻漂亮的太太背着他落泪,我想到他们那么可爱的小宝贝将一生不得见自己的亲生父亲,想到原来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窗外的太阳虽好,却揉进了一些忧伤,从此便有淡淡的落寞不能挥去。他走后,我受托为他书写挽联,仅仅一年前他们新婚,我还在这个房子里帮着装饰新房。这个在外人看来品学兼优的男人,离世前却暴露出一件不可思议的作为,以至我曾经为了他的妻与子狠狠痛骂了他。事后他惊讶地对太太说,没想到我竟这么厉害。照理,对将去之人,无论他做了什么,活下去的人都不会计较;照理,世上似乎不存在能让大小姐如此动怒的事情。可是,我终于还是在他走之前骂了他。他走了以后,我一直留着他和太太当年送我的手机。虽然款式早已过时,却成了一个念想。他的儿子,成了我最爱的三个小宝贝中的一个,我将看着他长大,和他的妈妈一起全心全力地爱他。
那以后,我就不甚愿去瑞金医院,以至连瑞金路、瑞金宾馆对于我都失了色。要说上海这么多医院,我跑得最多的只怕还是瑞金医院。小时候的我极其多病,大人们常说我像极了抱着药罐的林妹妹。爸爸又宝贝我,一点点不舒服就带着我去“广慈医院”。记忆中,爸爸妈妈向来只说医院的旧名,不知道是无产阶级专政对我家没能改造彻底还是我们死不改悔,总之我至今都觉得“广慈”更好听。那是离当时的家最近的医院,我常常跟着爸爸穿过一路的法国梧桐去到我最不想去的打针吃药的地方。在广慈医院,我常被抽血检查,配的药水颜色是很艳的玫瑰红,喝进嘴里的苦是我至今想起都会皱眉的。广慈医院有一个后院,非常的萧索荒芜,遍地杂草。院内躺着一只破了的大缸,上面烙着老虎的图案。它深刻地留在了我幼小的记忆里,以至于现在一想到广慈医院,我会马上想到当年荒草后院的破缸和老虎。老虎的张牙舞爪太栩栩如生,加上周围长长的荒草,对于一个本来想象力就出奇丰富的小孩子,是极为恐怖又好奇的景象。所以当我发现了这个后院,每次去广慈,打完针抽完血,必要拉着爸爸去那里看一眼老虎在不在。我战战兢兢地站在院子门口,一边听爸爸编的老虎故事,一边想着跟老虎完全不搭界的事情。那时,我总是出神地望着院子,想哪一天我可以长大呢?长大了就不用再来广慈医院了,长大了就不用打针吃药了。我怕极了抽血,就象害怕院子里的老虎和荒草。在那么漫长的盼望里,我从来不可能想到,长大后会看到活泼的生命象长草一样荒芜甚至消亡,就在这曾经有着后院、老虎和缸的广慈医院。
学长提早半小时到的。服务生送来了我要的拿铁,却是装在“维也纳咖啡”的那种杯子里。我笑笑,不想为难现世的上海。只在心里想着,那遥远岁月里的太阳光,那飘逸的法式梧桐叶,如旧租界的建筑和精神一样,在有些人的心里总会永垂不朽。 橄榄油冬日的夜里,睡前用橄榄油敷脸是很舒服很有效的护肤方式。
首先,将脸部清洗干净。
用棉球或化妆棉蘸上橄榄油涂在脸上,10-15分钟后,以热毛巾敷之。
然后再用化妆棉擦去,按照常规涂抹晚霜等护肤品即可。
长期坚持用橄榄油敷脸,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湿作用,脸部皮肤因而细腻紧致。我的外貌之所以与年纪完全不搭边,跟我在护肤保养方面不计代价有些关系。我一直没有间断过使用国外最好的护肤品。但越好的化妆品越是含有激素,我也担心以后会对健康产生不利。所以只要有天然物可以代替,绝不放过。
橄榄油就是最天然不过的美容佳品,不但对脸部有很好的维护,还可以用在手部和脚上。甚至听说用橄榄油护发也很好,不过我还从未试过用在头发上。 秋天的颜色新近定做的几款毛衣已经到货。今天去取自己的设计作品,还算满意。我对毛线的经验远不如布料,所以在选择颜色上曾犹豫很久,因为毛线在成衣后的颜色会与原先有些差别,而我又是一个对色彩特别敏感的人。总算结果都没有很大的失望。
在中国设计服装,于我最头疼的是布料的颜色不正,花样设计又缺乏想象力。
我的肤色适合穿白、黑、灰和各种的蓝与绿。也有一些粉红的衣裙,但是国人素来对这一颜色的理解不很精确,所以需要倍加小心粉红呈现的不同光泽,过淡则不适合亚洲人,过深又难免乡土气。黄色、棕色和橘色对于亚洲人来说是比较不讨好的,若没有黑白灰作陪衬,或者款式出挑,便不宜尝试。但是深藏青色对于亚洲女性的皮肤有着非常美妙的衬托,尤其在暗夜的灯光里,它可以让皮肤有玉一般剔透的感觉。
我其实很喜欢紫色,在遗失于德国的十几件旗袍里,有一件自己做的雪紫色真丝无袖旗袍曾是我的最爱,跟《色戒》中汤唯所穿的那件极为相似。这种颜色高贵、纯静而浪漫,但不是人人都可穿的。能将紫色诠释好的女子,必有与众不同的艺术气质。我的朋友中,留闲和曙苇便是这样。这次我本想定做一件紫色的休闲毛衣,但是店里拿出来的线没有能够说服我的紫,只好放弃。紫色更是最难把握的颜色,稍微的偏差,效果会别之云泥。最后我还是换了一种很淡的湖绿色,清纯一些,而且与黑白两色都能配合。 人在旅途这是我在中国住过的最好的五星酒店之一,甚至某些方面好过北京和上海。
当然豪华都是相似的,北京更大气,上海更洋气。只是,这座酒店的业主似乎对现代艺术有些兴趣,其元素在设计上被大量运用,大堂里更是大量摆放着当代雕塑和油画,搞得居然有一丁点儿象走进欧美博物馆的感觉。西餐的餐具设计也是沿此路线的,中餐餐具却在某些细节上出卖了粗糙的本相,比如蟹宴专用的器具(当代中国人是顾不上细节的,所以这个时代没有贵族)。但总体可以褒扬,毕竟在中国能懂得并欣赏现代艺术已是很不容易。在上海这样时髦的地方,有本科至博士文凭却不知现代艺术的亦大有人在(小时候教科书上已经预先提醒过我们“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不过从大厅摆设的选择看,这座酒店的设计者应该不是境外人士,本身也似乎对于现代艺术的品位不是很高,加上最终落实需要得到一知半解的拍板者认同,所以实际上整个酒店在装饰设计上将功能性和艺术感融合得很生涩,设计者对于乡情和传统的妥协,以及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局促更是显而易见,仍是无可奈何地露了暴发户的马脚。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酒店的床是我觉得最温柔和干净的,客房的色彩和灯光很有居家的意境,并且把木头、真皮和纺织物的装饰结合得不错。家具的造型线条也多少满足了一点点我对于“艺术就是生活”的观念。客房有免费上网的电脑,没有了出差中手提电脑的累赘,反倒提醒我回上海要觅一个别致的东西装得下手袋里日渐增多的U盘。浴室有明亮的窗户和漂亮的窗帘,镜子造型却是古典的,但很贴切其他摆设。毛巾极其柔软。不忙的晚间,游泳后回房,还有闲余享受一下花瓣浴或泡沫浴。除了香港,国内同类酒店的客房感觉都不如这里。 这个酒店的西餐相当地道,意大利面、批萨和匈牙利牛肉汤正宗过上海。在上海却鲜有餐馆或五星酒店能烤出这么纯正口味的欧洲面包。可惜跟上海很多西餐厅一样,这里的服务生也搞不清Auflauf 和Spaghetti的区别。不过,我实在是没有理由抱怨的,他们虽然反应有些慢,并仓促中会摆错刀叉先后使用的位置,但他们非常礼貌、诚恳和谦虚,让人感觉来到了一个积极、蓬勃、发展的城市。我喜欢这里,也喜欢这里的人。我在北京遇到过这样的门童:当我从大堂出来请他帮我拦出租车,他居然要我自己到三九寒天的大街边去叫车,而那竟还是首都著名的十大饭店之一。在西安的香格里拉大酒店我还奇遇过更好笑的,写出来只怕好长好长,不说也罢。 这间酒店更有个难得的好处,就是室外的景观设计得非常美。阳光灿烂的周末,可以坐在湖边喝咖啡,去桥上漫步。远远望见建在明媚山色间古典精雅的亭台小榭,想象千百年前的人怡然无比的生活态度。两三对准新人在水岸拍摄落伍做作但盛行于中国的婚纱照,即便你极度不认同这样的俗气和幼稚,但是心里却巴望着如他们一般走运,遇到爱自己的人,哪怕并不晓得这爱能否真的持久一生。看身边闲散淳朴的市民平淡却温暖的日子,欣赏卖爆米花的小贩将硬币和小钞塞进袋里的幸福表情。也许他们不可能象我们一样,住在最好的酒店里,每天享用美味的大闸蟹和牛排;我出差一周的收入可能比这些普通市民辛苦一个月所得还要高出很多倍。但是他们和我之间没有丝毫隔阂,我们同样闲步在水岸,同样沐浴着阳光。这份融入在上海却找不见。每次,当我流连在恒隆或外滩18号那些奢靡的派对时,望着窗外不息的人群,感觉薄薄一层玻璃总是隔去了很远很远的距离,距离的两边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电梯快极了,且满是Dior香水弥漫出来的幻想。电梯内的马赛克选用得也还漂亮。我一直觉得,懂得运用马赛克是一种带点贵族气的品位。这间酒店住的欧洲人较多,尤其是德国人。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从留学那会儿开始,我找住处时都会避开华人聚集地。不是刻意贬低同胞,而是实在不敢恭维“唐人街”。有次出差,酒店客满,我们不得已订了四星级宾馆。有个上海旅游团也住同层,大概是某单位组织年轻人的旅行,结果当晚我被他们开着门打牌的吆喝声吵得失眠到天亮;而第二天早餐还不得不面对他们难看的吃相,真不知是上海哪只角里“现世”出来的教养(照例,上世纪80年代前的上海人不是这样的)。那次出差,住在同层的外国同事至今提起仍如梦魇。
研究中心主任打电话问我能否帮她主持周末和几个领馆的酒会。我说了谎,讲我下周才回上海。其实就算我很闲,对领馆的派对也都是厌倦的,总觉得很假。我宁可多留几天在province,喜欢这里朴实的民风和清澈的阳光与山水。就象圣埃克苏佩里在《小王子》里写的,大人们真是奇怪的,他们谈桥牌、高尔夫、政治和领带,但却不晓得有一朵花如一盏灯的火焰,在小王子心中闪光...... 生活在别处我是至讨厌到银行去排队的。为了利用好等候时间,总要带上阅读的书或资料。如此,排队倒成了趣事。
于是,今天柜台跟前便又出现了晕死人的场景:大堆的基民排队等候办理各自的投资。轮到我时,我把证件和卡统统递进柜台,任凭柜员操作,自己则仍津津有味地阅读着爱不释手的黑泽明自传《蛤蟆的油》。银行柜员跟我讲解什么股票啊基金,什么风险啊收益,我都听得模糊,心里有的只是黑泽明对于塞尚、梵高和海顿以及电影美学的感悟。估计那会儿不要说柜员没见过我这号的,连身后的基民也会晕倒个把。全中国大概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怪物。呵呵!
我当然也是最快结束办理的,因为没有罗嗦和纠缠,我需要知道的都用最简单的方式问了,只是开通网上操作而已。从银行走进明媚的阳光里,想起Yvonne自买进第一只基金起天天担惊受怕、牵肠挂肚到神经质的样子,再想想手上让我沉醉的黑泽明自传,感觉自己生活在别处,似与这个全民抢钱的国度距离好远好远。
妈妈说,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她已经发现我面对一些事物跟其他孩子反应截然不同。大约正因如此,后来我在德国读书,可以无视父母为我存在银行的大笔马克而自立谋生,即使口袋里只剩下2分钱,第二天都不知道怎么活,还居然能在大街上悠然聆听街头艺人的小提琴演奏。
但是,这并不表明我把金钱看作粪土。相反,经历过极度匮乏和贫穷的我绝对承认钱财的重要性,不会象有些人提到金钱会虚伪地扭捏一番。金钱对于任何人类的诱惑是永远存在的,只不过对于我,它的诱惑经常不如信仰文化的熏陶和家庭素养的烙印。我从来不会多看一眼自己的投资帐号,仿佛扔进去的钱不是自己的。只是每月固定一次检查帐号,且总不会超过15分钟,无论行情大起大落,绝不再看第二次。然而短短一年,我的投资却得到了六倍的回报。尽管这样,我到现在还是完全不知道股票和基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呵呵!一来对那个真的不感兴趣,二来也是故意让自己“不知道”,免得碍了气质和心态。即便大跌,我非但没有心痛,反而觉得新鲜,想“总算看到跌了”。如此没心没肺,是因为即使涨得普天同庆时,我也只是告诉自己:那些钱本来就不是我的,所以跌掉了也无所谓--钱,只有用的时候才是自己的;不然,它们永远都是一串数字,与我无关。 约瑟芬与玫瑰以前读法国历史,一直不能明白为什么约瑟芬听到废立诏书时会惨叫着晕厥。世上命运相似的女子不独她一个,而她又是少有见识过战争和革命的女人,她的坚强按理该像她的魅力一样不可摧毁。不晓得怎么,这些天总想到她,不愿去想,却怎么都无法从脑海里甩去。
我终于明白了约瑟芬的绝望:不是对拿破仑无情和自私的伤心,也不是面对另一个年轻女人的羞辱;她绝望到昏厥,是因为拿破仑在她心中的幻灭。她到死都不能相信这个男人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在她心中,拿破仑是永远的英雄,因为他的灿烂,法兰西才有光辉。可是历史在那一天被她的英雄改写了。这时的拿破仑,已不再是当年流落巴黎街头、和弟弟分食一块面包度日的少年,也不再是把原本溃不成军的意大利军团注入强大精神凝聚力的青年。埃及已经被他征服了,欧洲被他共和着,虽然距离他理想的目标还有好远,但是他越来越相信自己是无往不胜的。法兰西将他奉若神明,年轻的奥地利公主吸引着他的注意。可是这样一个男人,为什么历史只称他为“法国皇帝”,却没有人像评价华盛顿和林肯那样将拿破仑称为英雄或伟人呢?为什么后人认为,打败拿破仑的不是俄罗斯,却是拿破仑自己呢? 阳光下,失去爱情的约瑟芬安静地种着玫瑰花,没有人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拿破仑常去看望她,跟她聊天,她必须只做他的朋友和知己,却不可以是他的爱。虽然,拿破仑曾说,约瑟芬是世上最聪明最富有魅力的女子,是最懂得他内心和灵魂的人。可是,拿破仑的选择不容违抗,就像他决定要告别约瑟芬,征服圣彼得堡一样。人的一生,如《圣经》里上帝每次都给大卫很多机会选择,没有人能事先知道这些选择后面是怎样截然不同的人生局面。卢浮宫里那幅《约瑟芬与玫瑰》让人想到拿破仑看望临终前的约瑟芬,当他表情阴郁地离去时,约瑟芬在他的背影里闭上了绝望的眼睛。他头也没回,径直奔向了俄罗斯。拿破仑一生中,恋慕他的女子何其多,却只有约瑟芬珍爱他和他用全部心血建立的江山,直到生命尽头...... 西元1821,拿破仑·波拿巴在流放之所撒手人寰。年轻的皇后虽然让他如愿得到了王位继承人,可是,拿破仑自己都再也不能重新回到帝国的宝座上。出现在拿破仑弥留话语里的是一个温柔地种着玫瑰花的女人的名字,一个曾经用优雅和爱情鼓舞他一举攻占埃及、以幽默和睿智激励他征服欧洲的女人。 (摘自旧博客“如颖随行”) 欧美同学会我还很小的时候,在电视上看到早先上海欧美同学会的联谊活动。清楚地记得自己是怎样地被那些鹤发童颜、仪态万方的长者吸引的。他们多才多艺,谦逊儒雅,其代表的欧美同学会成了圣约翰大学之外最让我神往的名字。 回国不久,我和一个留法的朋友加入了欧美同学会。第一次参加会员活动,我们俩除了面面相觑外,却似乎不能再做什么了。 年轻海归们聚集的欧美同学会增设了日本、澳洲、东南亚分会。这大概是出于国内喜欢的那种很俗的官方说法“把蛋糕做大”,硬是将大家拉到一起壮势,不问皂白与青红,向“强强联手”靠拢。以前崇尚品牌精神的上海人曰之谓“搞法搞法就喇叭腔了”。 现在的欧美同学会活动像极了小菜场的叫卖。交换名片后直奔主题,有推销基金和股票的,有宣传自己从业的保险的,甚至还有嚷着谁需要做美容手术可以找她的......一派的急吼吼。亲眼见到一个搞金融的男士主动走到另一个会员跟前,问他是不是某银行的,对方回答是搞桥梁设计的。原先满面春风的“金融海归”马上摆出一副悻悻然的面孔,招呼也不打就走了,让那位被问的会员很尴尬。有一位女会员迟到了,全场正在观看DV资料的时候,她很摇曳地进场。本来室内很暗很静,就听见她的高跟鞋很拽地发出打击乐,下巴抬得高高地走到第一排,晃来晃去想找个理想座位,丝毫不顾忌是否妨碍了别人。更要命的是好不容易坐下了刚一会儿,她居然大叫起来“哪儿有杯子,我要喝水!”然后风风火火地在黑暗里冲向主席台拿了一瓶矿泉水,所向披靡般的风情万种。及至大家自我介绍时,这位自称留美海归女子说自己是某知名国企的招商部主管。那个架势和腔调,活脱脱一出三娘教子。 我和朋友提前离开了。第二天,我接到一个会员的来电,他说是某某某,昨晚在欧美同学会上我们聊过一会儿的。我当然记得,他那晚给我的名片上印了好多CEO、商会会长之类的title。他兜着圈子问我可不可以中午出来一起吃个饭,我告诉他我吃过了。呵,CEO礼貌地挂断了电话,从此销声匿迹。这座城市,若天上掉下一块砖,可以砸死一大堆CEO!就那张名片,还是那个晚上小菜场最鲜明的一块招牌了。那个所谓的party陌生、投机却又那么热烈,好象一锅猛火煮出来的夹生饭。 我后来独自又去过一次。是个雨夜,坐在我对面跟我聊天的是一个从意大利回国的法学博士,年纪比我大不了几岁。眉飞色舞地讲了大半个晚上他在意大利做得有多好,他家的房子有多大,他的永久居留是意大利政府死活要给他的......最后邀请我一定去意大利住住他们家大屋子。他走后,我的对面换成一个在英国学戏剧的女孩,本来以为我们很有共同语言,没想到她开始跟我弘扬佛法。我看着她,还长得真有点像画上的如来面孔,越看越像。心知不妙,想起过去师兄们常吼的一句话“风紧,扯呼!”赶紧跟如来姐姐88,连夜奔回上帝的怀抱。 再后来,我收到过同学会寄来的情人节单身party的邀请。朋友大呼去不得,说那是选牲口呢。 我的欧美同学会之梦就这样gone with the wind了。(摘自旧博客“如颖随行”) 伴随成长的美丽女子没有人会否认博客相册里这组女子的美丽。
但是我相信,直到今天都很少有母亲会把这一系列人物作为自己女儿学习成长的标竿。为此妈妈一定会受人指戳,把大小姐至今嫁不出去归咎于她对我从小精神贵族式的思维引导。然而,即便此生不嫁,我都感激妈妈当年独特而高尚的教育。做一个“美丽女子”是世间多少女人可望而永无可及的事情呢?
在德国时,教会的师母用圣经教导我们,做一个集柔情、才情、风情和豪情于一身的女子。这其实与我从小受的引导很相似。上帝说,这样的女子是别人的祝福。
李清照: 中文里最脱俗的名字。古往今来再找不到第二个如此婉约、如此才情的女子。她的漱玉词之所以千万年无法超越,是因为那一款无法复制的风情。李清照的前半生有着超乎寻常的幸运,用林语堂的话说,倘若没有嫁给赵明诚,漱玉词只怕连三碗绿豆汤也卖不到。可问题也是出在这里。生活和机遇往往不能太完美,把一生的好运都早早用尽了,难免失衡难免落寞。优渥舒适和谐的家世、生活和婚姻更显出这位绝世才女青春岁月的短暂和老来清冷的凄惨。我喜欢李清照,仅仅是她的词,却一点不羡慕她的人生,更不会象她那样找一个整天介和自己吟诗做赋、晓风残月的另一半。
林徽音: 你是我的人间四月天--是这位中国最早的女建筑学家为长子写下的诗句。徐志摩的红颜知己、梁启超的儿媳,是清纯知性的大家闺秀,一个将浪漫和理智融合极致的聪明女子。在我看来,她一生做的最智慧的事情不是设计了中国的国徽,而是拒绝嫁给徐志摩。
潘素: 这般风情的女子在现今的中国是绝版。民国四公子之一、大收藏家张伯驹的夫人,原是当年上海四马路上著名的艺伎“潘妃”。和张伯驹私奔后的潘素洗尽铅华却仍有着令人惊艳的容貌气质。潘素是现当代中国知名的画家,一手青翠山水空灵缥缈,神韵高古。可是这些都不及她当年变卖一切搭救被绑票的张伯驹、保护张所挚爱的《平复帖》。
宋氏三姐妹: 无疑是从小听闻最多的女子。以致于我之基督教启蒙、留学国外的前因、对国民党和三民主义的认同与她们的影响密不可分。宋庆龄是这一系列女子中唯一跟共产党沾边的女性。国母不但天生丽质,更有母仪天下的爱心和情怀,可惜临终前转入了共产党。不过天要下雨娘要嫁,也由她了。宋氏姐妹的英雄主义情结、对大局的瞻望和把握、手足之间的扶持和深情、广博的知识和外交手腕、优雅仪态和生活品位、婚姻的忠贞和对另一半的全心顺服与辅助,象教科书一样给我的成长打上了烙印。以致于我归国时,妈妈问我适合做什么职业,我脱口玩笑说:“我适合做老板娘。”妈妈笑着赞同。而其实,我并不是要爱一个有实力和地位的男人,而是要等待一个有宽容的心胸和眼光,能以自己选择的女人出色优秀为荣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在中国凤毛麟角。受过西方精英教育的宋美龄爱上混混出身、婚姻上前科累累的蒋介石时,并没有预期蒋的辉煌。蒋介石在当时的政军界也非最被看好的。我一直不认同中共对蒋宋联姻的功利理解。如果那样,西安事变中的宋美龄不会为狼狈的蒋介石与张学良周旋;即使蒋丢了江山,宋美龄照样义无反顾跟着他困守孤岛,正眼都不会瞧一下得到江山的胜利者。所以真正的胜利者是蒋介石,作为得到宋美龄的男人,他实在是英雄百倍于毛泽东。宋美龄完美地诠释了圣经里上帝创造女人以帮助男人的目的,而她一生最具风范的作为是把夫姓加在自己姓名之前,让全世界的华人都知道“蒋宋美龄”是两个人的命运连在一起的美丽。仅此美德,她便是所有中国女人应该学习的榜样,是中国唯一堪称first lady的女子。
张爱玲: 实在是这些女子里最最不好看的一个,然而她的文思才智却美妙得近乎诡异。很少有中文系的女孩子说她不受张爱玲影响的。和李清照相反,张才女的爱情运是太不好,以致于中文系的我宁可不要张爱玲的才气,免得感情上跟她一样凋零。
周璇: 这是一个例外,大凡我所钦佩的女子都有着知性无比的内涵。但是单眼皮的周璇真的太漂亮了,那种江南女子的温婉、无邪纯真的眼睛和裹在旗袍里玲珑的娇美,为什么不可以欣赏并学习呢?
乌兰诺娃: 这是妈妈年轻时最景仰的前辈,记得小时候家里到处都是她的照片和明信片。乌兰诺娃演绎的朱丽叶和吉赛尔,巩固了俄罗斯经典芭蕾的国际地位,她是让国王和老百姓都能爱上芭蕾的天才舞蹈演员。照片里两个美丽而伟大的女性握手的瞬间,仿佛天使来到了人间。
奥黛丽·赫本: 不小心坠落凡间的精灵。经典、精致、优雅、高贵、纯真,所有女性的美丽都汇聚在她身上。而善良、平和与低调又是她的聪明。她对时尚的理解和诠释至今影响着我的品位塑造。
格蕾丝·凯丽: 这位“天鹅绒女神”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典雅端庄的贵族气质著称于世。天鹅绒礼服、缎带披肩、露出的腰胛骨和长长的白丝手套,是格蕾丝首创的女性美。可惜,我不是很欣赏她嫁入皇室的选择。大小姐从来不认为嫁入豪门或皇族是智慧女人该做的事情。但是无论如何,她的仪态和风情定格在我的成长里。
杰奎琳·肯尼迪: 其实她的五官并不美丽,可是她的品位、气质和聪明却是一流的。杰奎琳最聪明的地方可以从这个细节看出来:在和肯尼迪的合影中,她永远站在肯尼迪的身边或者身后。不过,这位美人似乎天生克夫,嫁一个死一个。我觉得她的个性和神情过于刚强而缺少女性该有的娇柔。一个不懂哭泣的女人是残缺甚而可怕的,千万不能学样。
简·爱: 当失明、失势、失去一切的罗彻斯特用手感觉出简爱的回归时,世上什么都不存在了,只有美好而动人的爱情留在永恒里。《简爱》对我的影响远比《红楼梦》巨大,在很小很小的年纪里,她告诉我,再平凡再丑陋的女子可以因为爱情、尊严、圣洁、高贵而变得美丽。
赫斯嘉: 这位大小姐,呵呵,实在不晓得该说她什么好。不过一直以来,身边很多人觉得我的另一半是应该象白芮德那样的男人。虽然我知道现实里并无白芮德。电影里那个少女时代被众多男生包围、又嗜舞如命的赫斯嘉,那种洋溢的青春场景曾经对我是那么似曾相识。而她和妹妹每日拼命束腰的情景也是我和妹妹从小经历过的。为了让我们长大后有纤细曼妙的腰围,妈妈特别训练了我们一两年,跟旧时女人裹小脚差不多,直到习惯为止。结局时赫斯嘉边哭边说的那句话,大概也是我生平借用得最多的一句:“明天又是另外一天,我会有办法的。”
撒彻尔夫人: 小时候,我一直觉得她是全世界最聪明能干的女人。那个年代几乎算是撒彻尔时代了。但是我更喜欢她的是,她每天下班后回家跑去厨房给自己和家人做一顿美味的晚餐,包括她最爱的荷包蛋。我在相册里特别放了一张撒彻尔全家的照片。一个女人能做好贤妻良母已经很不容易,要做一位划时代的大国女首相更是天方夜谭。而能够同时将两个角色扮演得如此出色,又比硬梆梆、干巴巴的居里夫人更懂得典雅和女人味的装饰,那到底是怎样一个得蒙上帝厚爱的女子呢? 萝卜汤传说中可以预防和治愈癌症的萝卜汤,最早来自日本。生活在一个环境污染严重、生活压力巨大的恶疾时代并非我们的选择,但是健康和美丽的维护是我们能够主动去做的。我已经听好些用过此汤的人肯定了它的效用。老早闻说“萝卜是穷人的人参”,便是与治病无关,萝卜也是美容上品之一。
材料:
白萝卜1斤,白萝卜叶子半斤,胡萝卜半斤,牛蒡半斤,香菇5-6枚。
制作方法:
1. 将材料洗净。去皮切块后放入不锈钢锅内;
2. 加入三倍于材料的清水,大火烧开后小火焖煮1小时即可。
备注:
1. 煮汤过程中绝对不能打开锅盖,否则汤走了气,味道和功效便会变化;
2. 可以将冷却的汤汁倒入容器放冰箱,2-3天用完。其余材料不必服用。
3. 无论是治病、防病还是美容驻颜,都需要长期坚持,不然再好的方子亦是无济于事的。
4. 这个汤一点不好喝。 天堂般的生活前几天跟闺密通电话,讲到“生活的烦恼”。她一直发愁是否要小孩子,觉得生活还不是很如意。“哎呀,烦死了!”她说。在学校当老师,住在不算大却属于自己的家里,做高级白领的先生对她千依百顺。他出差去了,她就开着他的车出来和我在藏珑坊或者和平官邸吃饭聊天,讲讲学校里各种让人气恼的人事纠纷。
在我看来云淡风轻的事情,在她已经是烦恼了。 我告诉她,那年我刚踏上德国土地的时候,常常喜欢晚上出去散步,看到人家房子的窗户里透出温暖的灯光,我就特别安慰。那是一种柔和、平静的光亮,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但是我感觉那扇窗里一定特别安全,安全而温馨。那是天堂的光亮。在我离开爸爸妈妈后的记忆里,再没有比这些灯光更让我向往、难忘的感动了。我后来用行楷写过一张诗笺,德国的朋友大多见到过,上面只有一句话:守得云开见月明。这张诗笺几乎陪伴了我整个二十岁,后来纸张由白变黄,又由黄变成了淡褐色。离开德国时,我没有将这枚诗笺带在身边,因为它已经刻在了我心中,印在我的灵魂里,和那天堂里透出的灯光在一起。回到中国之初,我曾经也爱寻找广厦小楼中透出的灯光。可是,上海的灯光有些凌厉、刺眼,虽然比当年德国的灯光炫目多彩,却又冷又远。尽管如此,我知道我将在这座城市里驻足,有一天我要在这里拥有自己的一扇窗,我希望到那一天,我的窗里,有天堂里的温柔亮光。 最后我对这个朋友说:"你知道吗?看到你的生活,我就想到了当年在德国见到的灯光。那是天堂般的日子。" 她在电话那边发出惊讶的声音:"是吗?我怎么不觉得呢?可能自己身在其中吧。"然后,她开始说到她先生对她的关心,说到情人节的鲜花和巧克力,说她的工作环境虽然不如意却毕竟还不错,说也许有个小孩也不坏......
写这篇日志,让我想起初中时,有天老师在课堂上念了一首马致远的散曲,听了一遍我就记住了,以至于后来很多年常常想到它: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西风古道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懂得珍惜和感恩,即使是小桥流水,也能成为天堂。(摘自旧博客“如颖随行”) 情深不寿 情深不辱有朋友把自己msn的名字改成“学会不爱,就会不痛,对吗?”
我觉得相反:“学会爱,才会不痛。”有时候,我们的痛不是爱本身造成的,却是我们不懂得爱而带来的。 用爱对待一个人,要比用情欲去占有一个人豁达很多。情欲里面有很多的盲目、欲望和企图,不但锁住了对方,也捆住了自己。纠缠到最后的结果往往会让所谓的感情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因为那其实只是一种迷恋。看上去是“爱”对方,实际是满足自己,所以情深不寿。而爱一个人,如同上帝的爱,是一种深情,即使没有回报也情深不辱。像泰戈尔说的:“用我的爱情围绕你,又给你光辉灿烂的自由。”圣经讲,要先懂得爱上帝,然后是爱人如己。懂得了上帝的爱,也就懂得如何爱人;在爱人的同时,也会懂得善待、保护和尊重自己。 这人世间,触目都是情人爱侣。可是,真的懂得爱情的却少得可怜。多数人是在情欲里昏了头,却把罪过归咎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没有智慧的人永远都不可能知道:情欲如火,爱情如星。 通常,人不会承认自己心胸不够宽广,就像通常否认自己有基督教所谓的原罪一样。这里所指的包容或者宽容,不是双方分手互不计较的意思,也不是相互吵架后原谅对方的表现。真正的宽容,是不以自己的喜好标准、善恶标准去看待、对待别人,不把自己的想法和风格强加给别人。不管对方是怎样的人,我们都能接纳包容他/她。 我们在决定爱一个人时,往往是因为那个人聪明、成功、美丽、健康,或者性格、生活习惯、共同语言等等符合自己的要求。可是有一天,美人会迟暮,我们都会在老去的时光中落下什么病,再聪明的人都有犯糊涂的片刻,成功的人不见得永远没有挫折。人在婚前和婚后的表现变化很大。到那时,难道就不爱了吗?很多人恋爱时好象相濡以沫,什么都合拍;反目时一句“性格不合”就相忘于江湖了。其实,世上没有一个人的性格或习惯完全跟另一个人相同的,关键看人“愿不愿”合。所以爱这个字,用起来不是看对方怎么样,而是看自己能否不断扩展自己爱的空间。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饶恕。爱情和婚姻的过程,其实不是花前月下,而是相互饶恕的过程,真正的饶恕会生出更多的爱。扩展爱心的办法之一就是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当然最好是站在上帝的高度,那样问题更好解决,不过这也不能强求人人都能做到)。
如果感情双方都能做到这一点,那真是幸福的。即便有阴晴圆缺,也能人长久、共婵娟。 有天我和Yvonne走在街上,我们前面走着一对少年情侣和一对老年夫妻。少年人搂着肩背,爱得仿佛置身世外;老年人却搀着对方的手,一步步走在人世间。我对Yvonne说,我更羡慕那对老人。在中国社会,拉着手在街上走的老年人本来就不多,他们让我想起《诗经》里我最喜欢的那一首: 死生契阔,与子成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的爸爸妈妈结婚至今连婚戒都不曾有过,他们当年的婚礼寒酸而朴实,他们各自有着对方眼里不可爱的地方,但是他们不离不弃,白头偕老。妈妈一直说,我的爸爸是上帝给她的最好的礼物。而如今,我们身处的世代把爱情放任得如此张扬高调,却很难白头到老,遑论白头偕老。因为懂得情深不辱的人好少好少。 所以,学会爱,才会不痛。 (摘自旧博客“如颖随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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